外資企業增資流程簡化概括為:辦理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外匯登記、外匯變更手續。20%的外匯現金增資,並辦理驗資手續,向工商局提交驗資報告。
《公司法》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增資的規定
《公司法》取消了對外資企業的單獨規定,將其納入了對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於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公司由股東組成;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
第八十壹條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在全部付清之前,不得向任何人出價。
外資企業增資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外商投資企業增加註冊資本的具體規定,按照《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調整外資總額有關規定和程序的通知》執行。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和註冊資本。其主要內容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企業不得調整註冊資本:調整後的註冊資本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企業存在經濟糾紛並已進入司法或仲裁程序;合資合同規定外方可以先行回收投資,並且已經回收完畢。
企業增加註冊資本的具體程序是:企業向審批機關提交董事會決議和董事長簽署的申請;審批機關收到上述文件後,應以書面形式同意或不同意。經審批機關批準,企業應當按照變更登記的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1.工商局批文(設立或增資)
2.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3.工商局批準公司章程;
4.工商局領取臨時營業執照;
5、外匯局辦理外匯業務的批準文件和外匯登記證;
6.開立資金賬戶,存入資金或物資申報投入;
7.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出具驗資報告;
8.工商註冊。
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材料
1.企業向外商投資企業增資的說明(原件)
2.董事會決議(原件)
3.關於修改協議或企業合同、章程的決議(原件)
4.營業執照和批準證書(復印件)
5.驗資報告(復印件)
6、高新技術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7.其他文件:涉及國有資產轉讓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復印件)、資產評估報告(原件)、資產批準證書或備案文件、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復印件)和產權交易證明(復印件)。
外資企業增資應註意的問題
(1)貨幣資金投入的註意事項
1.開立用於資金投資的臨時銀行賬戶時,應在銀行文件的“用途/資金來源/摘要/備註”欄中註明“投資資金”。
2.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別出資,並提供銀行出具的收款清單原件。
3.出資人必須是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出資人。
(二)實物及出資額的註意事項
1.用於投資的實物歸投資者所有,不提供擔保或抵押。
2、對於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股東或發起人應有其所有權。
3.投資者有土地使用權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有土地使用權。
4.無形資產以固定價格投資的,投資比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國家規定的無形資產為高新技術成果,其價值超過公司註冊資本20%的,由省級以上科技主管部門認定。
5.用於投資的有形資產不得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的50%。
6.對實物或無形資產投資進行評估,並提供評估報告。
7.公司章程應對上述出資的轉讓作出規定,並在投資設立後六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所有權轉移手續;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3)如果投資者是法人,
對於獨資法人,其對外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50%。
(4)有兩個投資者時,持股比例為1%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