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下面的條件吧
(1)人才引進落戶政策(歷屆畢業生)
申報條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者(45周歲以下);
2、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者(中級45周歲以下,副高50周歲以下,正高55周歲以下;高級職稱必須由省人事廳頒發,中級職稱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級部委辦公廳局頒發);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緊缺專業大專學歷者(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必須與公布出來的緊缺鉆專業壹字不差);(35周歲以下);
4、擁有發明專利者(45周歲以下);
5、除碩士以上學歷者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政策,其他人員在杭均要有就業單位;
符合以上引進人才隨遷家屬條件的人員,如隨遷家屬,需在杭有自主的合法固定住所。
以上4種條件只要符合壹條就可以辦理,這裏的學歷都必須是全日制統招生,不
包括MBA、在職研究生等學歷。
(2)外商投資入戶(外資)
申報條件 :
1998年起在杭州市區新批或在該年度起增資10萬美元以上並在本市或區繳納稅收滿10萬元人民幣的外商投資企業。每投資10萬美元外資可辦理壹名企業管理人員進杭落戶。(3)企業投資落戶(內資)
申報條件 :
外地戶籍人員在杭州市區投資興辦在杭州市產業導向目錄中屬於鼓勵類項目的企業每投資100萬元人民幣,可辦理1名專職人員進抗落戶。總投資額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可隨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同時企業納稅額需達到10萬以上,並且穩定運營壹年。
(4)、納稅落戶申報條件:
外地來杭州市區的個私企業經營者,從2000年開始凡連續兩年內繳納地稅滿10萬元人民幣的,業主本人可辦理落戶手續;連續兩年每年繳納地稅滿15萬元的,業主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辦理落戶手續。
(5)、高技能人才落戶
申報條件:
1、45周歲以下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員;
2、35周歲以下符合當年我市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的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
3、獲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我市高級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
4、其中1、2兩類人員需在杭工作滿5年且在杭擁有住房,第3類人員需在杭落實工作單位。
(6)、省級在杭單位人員進杭落戶
申報條件:
1、經省人事(勞動,(勞動合同制工人轉移工作單位通知書))廳批準,外地調動進杭在省級單位工作;
2、大專以上學歷(包括成人教育),年齡按杭州市現行戶籍政策執行。
(7)、應屆畢業生落戶杭州辦法
①各類成教學歷的應屆非在職本專科畢業生落戶申報條件:
取得本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現代遠程高等學歷教育等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非在職省內生源本專科畢業生,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的未婚人員。(註意裏面的條件,本省高校,應屆,非在職,30周歲以下,未婚,須同時達到)
②各類全日制統招應屆畢業生(通俗點就是高考上線的)研究生落戶可以先落戶後就業,本專科畢業生必須在杭州有單位交社保,並且單位必須和報到證上的單位壹致,如果不壹致要做改派工作,杭州有房,直接到房子所在的派出所辦理,沒有房的到檔案所在的人才市場辦理。
(8)、夫妻投靠
申報條件夫妻婚齡滿3年,壹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戶壹致的,由當事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9)、老年投靠
申報條件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子女全部或多數在杭州市區,外地身邊無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2)原籍為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3)夫妻雙方均在外地,夫妻有壹方原籍為杭州市區,且有子女戶籍在杭州市區的,只要壹方符合投靠年齡,另壹方符合夫妻投靠條件(結婚滿三年),雙方可同時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10)、部隊隨軍家屬投靠
申報條件
部隊幹部、士官家屬隨軍,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可辦理家屬農轉非:
①軍齡滿15年;②副營職或技術十壹級以上③年齡35周歲以上④現役五、六級士官
(11)、購房入戶
購房入戶政策實施區域範圍:杭州市區(蕭山區、余杭區除外)範圍。
購房入戶時間:杭州經濟開發區(下沙)、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錢江新城的購房入戶辦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購房為準;新擴大區域的購房入戶辦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購房為準。
購房金額要求:上城區、錢江新城購房單套總價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經濟開發區(下沙)購房單套總價60萬元以上(含60萬元);其它地區購房單套總價80萬元以上(含80萬元),同時需付清房款。
申報條件
申請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傳染疾病;隨遷未成年子女戶口的,需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①申請人未被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
②申請人在購房地實際居住且人戶壹致,有穩定生活來源;
③購置二手房的,房內原戶籍人員戶口已遷出。
(12)、蕭山余杭戶籍人員辦理杭州主城區落戶
申報條件
蕭山區、余杭區戶籍人員,本人在老城區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房屋產權證的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有效承租的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集體土地上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除外),居住5年以上且人戶壹致的,允許1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遷杭。對房屋產權證上有多個產權人的,由***有產權人商定1戶戶口遷杭,其他人員作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