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委托境內外機構或個人開展R&D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80%計入委托方的R&D費用並扣除,受托方不得另行扣除。
委托外部研究發生的R&D費用的實際金額應當按照獨立交易的原則確定。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存在關聯關系,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R&D過程中實際發生的R&D項目費用明細。
允許增加和扣除的R&D費用的範圍
1,人員人工費。
直接從事R&D活動人員的工資、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部R&D人員的勞務費。
2.直接投入成本。
(1)R&D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用於產品中間試驗和試制的模具、工藝設備的開發制造費用,不構成固定資產購買樣品、樣機和壹般試驗手段的費用,也不構成產品試制的檢驗費用。
(3)用於R&D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查和維修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賃用於R&D活動的儀器設備的租賃費用。
3.折舊費用。
在R&D活動中使用的儀器和設備的折舊費用。
4.無形資產攤銷。
軟件、專利和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用於R&D的活動。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範制定費、新藥開發臨床試驗費和勘探開發技術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與R&D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書籍及參考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R&D保險費、R&D成果檢索、分析、評估、鑒定及驗收費、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差旅費、知識產權會議費等。該費用的總額不得超過可加可減的R&D費用總額的65,438+00。
7.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委托國內R&D費用發生的R&D費用和委托海外R&D費用發生的扣除比例是壹樣的,並不代表委托國內企業進行研發不能扣除,在委托其他企業進行R&D時,他們對成本或費用並不是很了解,可以來網站,向專業老師壹壹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