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享有以下法律權利。生命健康權。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權利。人身自由權。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剝奪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姓名權。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濫用和假冒。肖像權。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名譽權。未成年人享有名譽權,其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未成年人的名譽。榮譽權。未成年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其榮譽稱號。財產所有權。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凍結、沒收。財產繼承權。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財產的繼承權,並受法律保護。著作權。未成年人享有著作,依法有署名、發表、出版,獲得報酬等權利。專利權。未成年人對其獲得批準的專利享有專利權,並依法得到保護。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未成年人對國家各項工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取得國家賠償權。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國產賠償的權利。宗教信仰自由權。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民族風俗習慣自由權。未成年人的民族風俗習慣依法受到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條保護未成年人,應當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處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項,應當符合下列要求,給予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適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的規律和特點。聽取未成年人的意見。保護與教育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