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市流動人口積分服務管理評分標準由四部分組成,即基礎分、附加分、扣分和壹票否決。
基本分指標包括基本分指標、個人素質、工作情況、計劃生育、預防保健和登記管理。
附加分項指標包括人才引進、專利創新、獎勵榮譽、慈善事業、投資納稅、參政議政。
扣分指標包括個人信用、刑事犯罪和其他處罰。
壹票否決包括參加非法組織和嚴重刑事犯罪。
流動人口獲得的積分為上述積分的累計分值,即
總分=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詳情如下:
基本分數
基本分=居住年限+穩定住所+年齡範圍+特殊身份。
1.居住時間
評分標準:連續居住1年為2分,最高20分。
穩定住所
評分標準: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溫嶺市擁有合法房產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溫嶺市規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為7分;住在安全評估後符合出租條件的房間是7分。
3.年齡範圍
評分標準:20歲以上45歲以下者3分。
4.特殊地位
評分標準:黨員中流動人口和民主黨派人士10分。
個人素質=教育水平+技能水平+特殊工種+教育培訓
1.教育水平
評分標準:按照國家認可的流動人口全日制最高學歷水平,高中為5分;大專是10分;本科是15分;碩士25分;博士生及以上35分。
2.熟練程度
評分標準:按流動人口最高技能等級,技師初級職稱5分;具有助理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職稱或職業資格五級為10分;中級職稱或職業資格四級為15分;副高級職稱或職業資格三級為30分;高級職稱或職業資格二級及以上為32分。
3.特殊工種:在本市從事環衛工作或專職消防員的加3分,工作每滿壹年加1分,最高分15分。
4.教育培訓:申請當年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加5分,法治教育加3分。
工作條件=社會保險+合同許可
1.社會保險
評分標準:在溫嶺市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壹年得1分,最高分15分。
2.合同許可
評分標準:勞動合同在溫嶺市簽訂和履行的,加5分;申請人為個體工商戶或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證書,加5分。
計劃生育
評分標準: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的,加30分;提供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處罰證明,加10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接受處罰證明的,不予加分。
預防保健=免疫接種+婦幼保健
1.免疫接種
評分標準:自願參加免疫接種並辦理預防接種證的兒童加3分。
2.婦幼保健
評分標準:自覺參與婦幼保健者2分。
註冊管理
評分標準:主動帶16周歲以下子女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登記的,加5分。
附加點
人才引進
評分標準:溫嶺經濟社會發展急需人才或市政府引進人才加20分。
專利創新
評分標準:最近五年獲得國家專利授權的,每項外觀專利加5分,每項實用新型專利加65,438+00分,每項發明專利加65,438+05分;獲得其他國家或地區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授權的,分別加10分。擁有多項專利累計加分,最高30分。
獎勵榮譽
1.個人獎項
評分標準:獲得溫嶺市榮譽稱號或獎勵的加5分;獲得臺州市級榮譽稱號或獎勵加10分;獲得省級榮譽稱號或獎勵加15分;獲得國家級稱號或獎勵加20分。以上榮譽稱號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可給予加分:1。獲得的獎項必須由各級政府設立,政府部門的獎項視為下壹級政府獎項;二、獲獎榮譽須在溫嶺市工作期間獲得。同壹項目獲得多項獎勵的按最高獎勵分值計;不同的項目可以累積積分。
勇敢壹點
評分標準:獲得溫嶺市級“見義勇為行動”稱號的,加10分;獲得臺州市級“見義勇為”稱號加20分;獲得省級“見義勇為”稱號加30分;獲得全國“見義勇為”稱號加40分。同壹“見義勇為”行為,按最高稱號獎勵積分;多次“見義勇為”的行為,可以累積積分。
3.十佳選擇
評分標準:獲得“優秀新溫嶺人”稱號者5分;獲得“十大新溫嶺人”稱號加10分。多次考評者,按最高分加分。
慈善
評分標準:
1.近三年在溫嶺從事誌願服務或誌願者工作每滿20小時加1分,最高20分。
2.我市個人每捐贈5000元加1分,最高分10分。接受捐贈的單位必須是依法認可的慈善組織。
3.我市無償獻血200CC,每次加2分,最高20分。
4 .在我市參加骨髓采樣,加2分;骨髓捐獻者每次將獲得20分。最高分40分。
投資稅支付
評分標準:
1.個人在我市投資50萬元的,得分為1,每增加投資1,最高得分為10。
2.近五年來,個人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每1萬元繳納1分,經營活動每1萬元繳納1分,最高限額10分。
參政議政
評分標準:
1.當選為黨代表、鎮壹級人大代表的,給予10分;溫嶺市黨代表、人大代表和CPPCC委員加20分;臺州市級加30分;省級加40分;國家級加50分。
2.擔任新溫嶺人協理事及以上加5分,委員加3分。
扣分
個人信貸
扣除標準:
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扣20分。
刑事犯罪
扣除標準:
1.判處管制或者拘役未滿三年的,每次扣15分;
2 .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不滿五年的,扣30分;
3 .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5年,刑罰執行完畢後不滿5年的,扣40分。
其他處罰
扣除標準:
1.3年內受到行政拘留或者司法拘留處罰的,扣10分;
2.近5年內接受收容教育、強制戒毒等行政強制措施的,扣15分;
3 .未提供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扣10分;
未參加消防安全培訓扣4分,扣5分。
壹票否決
1.我或我的配偶加入了邪教等非法組織。
2.因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受到處罰。
3.因犯罪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