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中國對外貿易有哪些方面?

中國對外貿易有哪些方面?

中國對外貿易主要分為:

1,互惠貿易

(1)含義:賣方承諾向買方購買同等價值的商品或服務。例如,甲國向乙國出口價值654.38+0萬元的商品或服務,就必須同時從乙國進口價值654.38+0萬元的商品或服務。它是目前國際上流行的壹種貿易方式。1987年,全球有120多個國家要求互惠貿易,約占世界貿易總額的1/3。

(2)主要原因:80年代以後,世界各國貿易發展不平衡,發展中國家初級產品價格普遍下跌,外債增加,外匯匱乏。因此,為了保持貿易平衡,發展中國家要求互惠貿易。

(3)範圍:互惠貿易的範圍很廣,從初級產品到機械設備、飛機、船舶、導彈等。,其中交易量最大的是石油。

2.展覽和銷售業

(1)含義:舉辦和參加國內外舉辦的各種國際博覽會或交易會,集中進行壹段時間的進出口交易,這種貿易方式稱為展覽貿易。

(2)功能:可以購銷商品;展示各國經濟成就的全貌;交流經濟信息(世界經濟發展趨勢)。

(3)具體類型:歷史上在國際著名商業城市舉辦的各類綜合性或專業性商品展銷會、博覽會,如舒碧溪國際商品展、巴黎國際商品展等;在出口國舉辦綜合性、專業性的商品展銷會,邀請各國進口商來看貨、洽談業務。比如每年春秋兩季在廣州舉辦的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簡稱廣交會,以及中國多個省份利用各種形式的藝術節舉辦的商品交易會。

3.加工貿易

(1)含義:通常稱為“三來壹補”,包括來料加工貿易、來件裝配貿易和來樣加工貿易。

(2)特點和優勢:投資少、時間短、見效快、風險低。

(3)意義:充分利用我國豐富的勞動力資源,有利於擴大出口,增加外匯收入。

(4)現狀:改革開放以來,加工貿易在我國發展迅速。從65438到0998,加工貿易出口已占我國出口總額的57%,成為我國外貿出口的重要方式。但是,隨著加工貿易規模的擴大,加工貿易的監管難度也在加大,出現了壹些利用加工貿易走私等違法行為。1999期間,中國政府在保持加工貿易優惠政策的同時,進壹步完善了加工貿易管理制度,對加工貿易商品和企業實行分類管理。

4.補償貿易

(1)含義:我們先以賒購的形式從國外進口機器、設備和技術,投產後用自己生產的產品和服務償還貸款本息。這也是利用外資的壹種形式。

(2)優勢:既利用了外資,又擴大了商品銷售渠道。補償貿易和加工貿易的結合通常被稱為“三補”。

  • 上一篇:為什麽很多人看不起OPPO和vivo?
  • 下一篇:我最喜歡的電視欄目六年級作文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