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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應該采取什麽有效的政策來提高農業發展的科技水平?

1.落實財稅政策,鼓勵企業技術創新。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增強技術創新能力。加快實施消費導向型增值稅,將企業購進設備的納稅額納入增值稅抵扣範圍。在進壹步落實國家關於促進技術創新、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設備更新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積極鼓勵和支持企業開發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技術,加大企業研發投入稅前扣除等激勵政策力度,落實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結合企業所得稅和企業財務制度改革,鼓勵企業建立技術研發專項資金制度。允許企業加快研發儀器設備折舊。對購買先進科研儀器設備給予必要的稅收支持政策。加大對企業設立境外研發機構的外匯和融資支持,提供對外投資便利和優質服務。

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支持創辦各類中小企業,充分發揮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力。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以聯合投資、委托等方式合作研發,並給予政策支持,加快創新成果轉化。制定稅收優惠政策,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

2.加強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

完善和調整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加強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制定政策鼓勵自主創新,限制盲目重復引進。

通過調整政府投資的結構和重點,設立專項資金支持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支持重大技術裝備和重大產業關鍵技術的研發。采取積極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投入,支持企業為主體、產學研聯合開展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

把國家重大建設項目作為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載體。通過實施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消化吸收壹批先進技術,攻克壹批關系國家戰略利益的關鍵技術,開發壹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裝備和關鍵產品。

3.實施政府采購促進自主創新。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細則》,鼓勵和保護自主創新。建立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協調機制。政府對國內企業開發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高技術設備和產品實行首購政策。為企業采購國產高科技設備提供政策支持。支持通過政府采購形成技術標準。

4.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和技術標準戰略。

保護知識產權,維護權利人利益,既是我國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促進自主創新的需要,也是建立國際信用、開展國際合作的需要。要進壹步完善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制環境,促進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和國家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各種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同時,要建立企業並購、技術交易等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專項審查機制,避免自主知識產權流失。防止知識產權濫用不當限制正常的市場競爭機制,阻礙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將知識產權管理納入科技管理全過程,充分利用知識產權制度提高我國科技創新水平。強化科技人員和科技管理者的知識產權意識,推動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視和加強知識產權管理。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保護知識產權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於知識產權保護的資格制度和社會信用體系。

根據國家戰略需要和產業發展要求,以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為目標,產生了壹批對經濟、社會、科技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的發明創造。組織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聯合研究,在專利申請、標準制定、國際貿易與合作等方面給予支持。

形成技術標準是國家科技計劃的重要目標。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要加強對重要技術標準制定的指導和協調,優先采用。推進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建設,促進標準制定與科研、開發、設計、制造相結合,確保標準的先進性和有效性。指導產、學、研各環節推動國家重要技術標準的研究、制定和優先采用。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推動我國技術標準成為國際標準。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建設。

5.落實促進創新創業的金融政策。

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機制,起草和制定促進風險投資健康發展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積極推進創業板建設,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加快科技產業化。鼓勵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國內主板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努力為高科技中小企業境外上市創造便利條件。為高科技創業投資企業跨境資本運作創造更加寬松的金融和外匯政策環境。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展未上市高新技術企業股權流通試點工作。逐步建立技術產權交易市場。探索以政府財政資金為導向、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優先投入的方式,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更多資本進入風險資本市場。建立全國性的科技風險投資行業自律組織。鼓勵金融機構對國家重大科技產業化項目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給予優惠信貸支持,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信用擔保體系等信用擔保體系,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有利條件。搭建多種形式的科技金融合作平臺,政府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和民間資金參與科技發展。鼓勵金融機構改善和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特別是中小科技企業的金融服務。鼓勵保險公司加大產品和服務創新,為科技創新提供全面風險保障。

6.加快高新技術的產業化和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

把高新技術產業化作為調整經濟結構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點。積極發展對經濟增長有突破性和重大帶動作用的高新技術產業。

優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環境。繼續加強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產業化基地建設。制定有利於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和帶動周邊地區發展的政策。搭建技術交流和技術交易的信息平臺,對國家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基地、生產力促進中心、技術轉移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開展的技術開發和服務活動給予政策支持。

加大對農業技術推廣的支持力度。建立先進適用技術在農村推廣的新機制。將農業科技推廣成果作為科技獎勵的重要內容,建立農業技術推廣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制度,鼓勵科技人員深入農業生產壹線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推廣活動。設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專項資金,促進先進適用技術在農村的推廣,支持農村各類人才的技術創新和發明創造。國家對農業科學技術推廣實行分類指導和支持,鼓勵和支持發展多模式、社會化的農業技術推廣組織,建立多元化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

支持面向行業的關鍵和* * *技術的推廣應用。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產業競爭前技術的研發、推廣和應用,重點加大電子信息、生物、制造信息化、新材料、環保節能等關鍵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加強技術工程平臺、產業化示範基地和中間試驗基地建設。

7.完善軍民結合、軍民融合機制。

加強軍民融合統籌協調。改革軍民分離的科技管理體制,建立軍民結合的科技管理新體制。鼓勵軍工科研機構承擔民用科技任務;國防研究開發工作對科研機構和企業開放;擴大向民用科研機構和企業的軍品采購範圍。改革相關管理體制和制度,確保非軍事科研企事業單位平等參與軍事裝備科研生產競爭。建立軍民融合、軍民兩用的科技基礎條件平臺。

建立適應國防科研和軍民兩用科研活動特點的新機制。統籌部署和協調軍民基礎研究,加強軍民高技術研發力量融合,建立軍民有效互動的合作機制,實現軍品和民品科研生產協同,促進軍民科技有機融合。

8.擴大國際和地區科技合作與交流。

增強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必須充分利用對外開放的有利條件,擴大多種形式的國際和區域科技合作與交流。

鼓勵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海外研發機構建立聯合實驗室或研發中心。支持在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協議框架下實施國際合作項目。建立內地與港澳臺科技合作機制,加強溝通交流。

支持中國企業“走出去”。擴大高新技術及其產品出口,鼓勵和支持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或產業化基地。

積極參與國際科學項目和國際學術組織。支持中國科學家和研究機構參與或牽頭組織國際和地區大型科學項目。建立培養體系,提高中國科學家參與國際學術交流的能力,支持中國科學家在重要國際學術組織中擔任領導職務。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研發機構。為在華設立重要國際學術組織或辦事機構提供優惠條件。

9.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營造有利於科技創新的社會環境。

實施國家科學素質行動計劃。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提高全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在全社會大力弘揚科學精神,宣傳科學思想,普及科學方法,普及科學知識。加強農村科普,逐步建立提高農民技術和職業技能的培訓體系。在校園內組織多種形式、系統的外科探索和科學體驗活動,加強創新教育,培養青少年創新意識和能力。加強各級幹部和公務員的科技培訓。

加強全民科普能力建設。合理安排並切實加強科普場館建設,提高科普場館運行質量。建立科研院所和高校定期向社會開放制度。在科技項目實施中加強與公眾的溝通。繁榮科普創作打造優秀科普品牌。鼓勵著名科學家和其他專家學者參與科普創作。制定重大科普作品選題計劃,扶持原創科普作品。在高等院校開設科技傳播專業,加強科普基礎理論研究,培養專業科普人才。

建立良性的科普運行機制。加強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大型企業等各方面優勢的整合,促進科技界、教育界、大眾媒體之間的合作。鼓勵發展商業性科普文化產業,放寬民間和境外資金發展科普產業的準入限制,制定優惠政策,形成多元化的科普事業投入機制。推進公益科普體制機制改革,激發活力,提高服務意識,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九、科技投入和科技基礎條件平臺

科技投入和基礎條件平臺是科技創新的物質基礎,是科技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今天對科技的投資就是對未來國家競爭力的投資。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科技投入不斷增加,但與我國科技事業的大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巨大需求相比,與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相比,我國科技投入總量和力度仍顯不足,投入結構不盡合理,科技基礎條件薄弱。當今,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新興工業化國家,都把增加科技投入作為提高國家競爭力的戰略舉措。中國必須審時度勢,從增強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出發,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加強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為完成《綱要》提出的重大任務提供必要保障。

1.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

充分發揮政府在投資中的引導作用,通過財政直接投資、稅收優惠等多種財政投入方式,增強政府調動全社會科技資源配置的能力。國家財政投入主要用於支持市場機制不能有效解決的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和重大關鍵技術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動,引導企業和全社會的科技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的要求,在年初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中結余收入分配中體現法定增長的要求,確保科技經費增長幅度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逐步提高國家財政科技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要根據國家財力狀況,統籌安排規劃實施所需資金,切實保障重大項目順利實施。國家將繼續加大對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並在中央和地方建設投資中給予重點支持。政府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時,強化了企業作為科技投入主體的地位。總之,通過各方面的努力,我國社會研發投入占GDP的比重將逐年提高,2010年達到2%,2020年達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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