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早期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專利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專利局也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因此,發明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是受理發明專利申請之後、公布該申請之前的壹個必要程序。
發明專利申請
(1)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摘要(必要時應當提交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必要時應當提交說明書附圖)。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發明專利申請,說明書中應當包括該序列表,把該序列表作為說明書的壹個單獨部分提交,並單獨編寫頁碼,同時還應提交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以下簡稱專利局)規定的記載有該序列表的光盤或軟盤。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申請人應當在請求書中對遺傳資源的來源予以說明,並填寫遺傳資源來源披露登記表,寫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2)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摘要及其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
示例1: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撰寫示例
(3)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要求保護色彩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
示例1:外觀設計申請撰寫示例
示例2:相似外觀設計申請撰寫示例
審查程序
1初步審查合格
經初步審查,對於申請文件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並且不存在明顯實質性缺陷的專利申請,包括經過補正符合初步審查要求的專利申請,應當認為初步審查合格。審查員
應當發出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指明公布所依據的申請文本,之後進入公布程序。
2申請文件的補正初步審查中,對於申請文件存在可以通過補正克服的缺陷的專利申請,審查員應當進行全面審查,並發出補正通知書。補正通知書中應當指明專利申請存在的缺陷,說明理由,同時指定答復期限。經申請人補正後,申請文件仍然存在缺陷的,審查員應當再次發出補正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