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筆 6月2日,以現金支付購入A材料的運雜費535萬元,其中運輸費350元,裝卸費185元。
第3筆 6月4日,上述從光明廠采購的A材料到達企業並已驗收入庫,結轉其采購成本。
第4筆 6月4日,通過銀行交納上月應交的稅金52000元。
第5筆 6月6日,向宏偉廠購進A材料200公斤,單價280元,計價款56000遠,增值稅款為9520元;購進B材料300公斤,單價250元,計價款75000元,增值稅款為12750元。價款和稅款尚未支付。
第6筆 6月6日,以銀行存款支付上述兩種材料的運輸費929元,裝卸費271元,保險費365元,***計1565元。
第7筆 6月9日,以銀行存款購入不需要安裝的機器設備壹臺,價款(含稅)20000元,機器設備已投入使用。
第8筆 6月11日,出售給益民廠甲產品700件,每件售價350元,銷售收入245000元,該商品增值稅率17%,應收取增值稅額41650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款已收訖並存入銀行。
第9筆 6月11日,倉庫發出A、B兩種材料,***計380000元,其用途如下:
用途 A材料 B材料 合計
生產甲產品
生產乙產品
車間壹般性耗用
行政管理部門耗用 299.1公斤90000元
192.7公斤58000元
46.5公斤 14000元 350公斤88000元
400公斤104000元
100公斤26000元
178000元
162000元
26000元
14000元
合 計 538.3公斤162000元 850公斤218000元 380000元
第10筆 6月12日,向宏偉廠購入的A材料和B材料均已到達企業並已驗收入庫,結轉其采購成本。
第11筆 6月13日,以銀行存款支付技工學校日常經費3000元。
第12筆 6月14日,從中興公司購進B材料800公斤,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B材料單價260元,價款208000元,增值稅款為35360元。B材料裝卸費為640元。貨款、稅款及裝卸費***計244000元,已從銀行存款中支付了144000元,其余部分尚未支付。
第13筆 6月14日,上述材料已到達企業並驗收入庫。
第14筆 6月15日,從銀行提取現金140000元,準備發放工資。
第15筆 6月15日,以現金發放本月本月份職工工資140000元。
第16筆 6月16日,收到國家撥入資金400000元,並存入銀行。
第17筆 6月16日,以銀行存款153270元歸還前欠宏偉廠貨款及增值稅款。
第18筆 6月27日,出售給直達公司乙產品1500件,每件售價260元,銷售收入為390000元,該商品增值稅率為17%,應收取增值稅額22100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貨款和稅款尚未收到。
第19筆 6月18日,以現金支付采購員張林暫借差旅費400元。
第20筆 6月19日,收到大明公司轉入企業的投資利潤85000元,存入銀行。
第21筆 6月20日,收到中遠公司投入新機器壹臺,投資方賬面原價45000元。
第22筆 6月21日,收到華克公司投資入股的非專利技術壹項。經評估和協商,作價53000元。
第23筆 6月21日,接銀行通知,支付本季度銀行存款利息1080元。
第24筆 6月21日,以銀行存款支付廣告費15000元。
第25筆 6月21日,按規定程序批準企業將確實無法支付給茂盛公司的應付款項4200元,轉作營業外收 入。
第26筆 6月25日,向銀行借入70000元,償還期為5個月,利息為月息6‰,企業已收到並存入銀行。
第27筆 6月27日,收到直達公司還來前欠貨款和稅款456300元,當即存入銀行。
第28筆 6月28日,采購員張林從外地采購材料回廠,按規定可報銷380元,交回余額20元。
第29筆 6月28日,從海方科研所購入壹項專利,價稅款60000元,用銀行存款支付。
第30筆 6月30日,以銀行存款預付下半年度報刊雜誌費3000元。
第31筆 6月30日,結算本月份應付職工的工資140000元,其中:
制造甲產品的生產工人工資 75000元
制造乙產品的生產工人工資 55000元
小 計 130000元
車間行政管理人員工資 3000元
廠部行政管理人員工資 7000元
合 計 140000元
第32筆 6月30日,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4%計提職工福利費。
第33筆 6月30日,攤銷由本月負擔的保險費1000元(其中車間負擔580元,行政部門負擔420元)。
第34筆 6月30日,預提由本月負擔的銀行借款利息400元。
第35筆 6月30日,按規定計提本月固定資產折舊12000元。其中生產車間負擔9000元,行政管理部門負擔3000元。
第36筆 6月30日,分配結轉本月制造費用總額39000元。其中甲產品負擔22500元,乙產品負擔16500元。
第37筆 6月30日,結轉已全部制造完工驗收入庫的甲產品2000件,實際制造成本400000元;乙產品1400件尚未完工。
第38筆 6月30日,結轉上述已售甲產品、乙產品的銷售成本。根據產成品明細賬,已計算出甲產品的單位成本為200元,乙產品的單位成本為150。
第39筆 6月30日,根據有關損益類賬戶余額,結轉各損益類賬戶。各有關賬戶的期末余額如下:
產品銷售收入 635000元(貸) 產品銷售成本 365000元(借)
產品銷售費用 15000元(借) 管理費用 25780元(借)
財務費用 400元(借) 投資收益 85000元(貸)
營業外收入 4200元(貸) 營業外支出 3000元(借)
第40筆 6月30日,按規定計算應繳納所得稅為103956.60元。
第41筆 6月30日,結轉應繳納所得稅為103956.60元。
第42筆 6月30日,企業按規定計提本月盈余公積金21160元。
第43筆 6月30日,結轉應分配給投資者利潤25000元。
好好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