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是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主要可以分為社會無形資產和自然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有以下幾種:
1、社會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標權、特許權、十地使用權等;
2、自然無形資產包括不具實體物質形態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等。
無形資產攤銷的主要特點:
1、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為直線法;
2、無形資產攤銷時,殘值假定為零;
3、無形資產攤銷的開始月份是當月;
4、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為預計使用年限。
綜上所述,在資產的使用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無形資產的價值變化和減值情況。如果出現重大的價值損失,企業可能需要進行攤銷調整,減少或停止對該資產的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二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準予扣除。所稱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