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
無形資產的攤銷期從其可供使用時開始,到終止確認時結束。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在無形資產處置當月不再攤銷。即當月新增的無形資產,當月攤銷;當月減少的無形資產,不得在當月攤銷。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等八項準則的通知?無形資產攤銷:
15.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自取得之月起,在預計使用壽命內分期平均攤銷。
如果預計使用壽命超過相關合同規定的使用壽命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壽命,無形資產的攤銷壽命應按以下原則確定:
(1)合同規定了受益期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期限的,攤銷期限不得超過受益期;
(2)合同沒有約定受益期但法律規定了有效期限的,攤銷期限不得超過有效期限;
(3)合同規定了受益期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期限的,攤銷期限不得超過受益期限和有效期限中較短者。
(4)合同未規定受益期,法律未規定有效期限的,攤銷年限不得少於1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采用直線法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準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不得少於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方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使用壽命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壽命分期攤銷。
擴展數據:
壹般來說,可以分為攤銷和不攤銷:
1.無形資產應當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銷,計入損益。其中包括:
(1)如土地使用權、商標權、專利權等預計使用年限。確定,且減值風險較低的,采用直線法攤銷;
(2)如果非專利技術具有預期使用壽命,但技術進步等因素對其價值的影響在加速,可以采用類似於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的“加速攤銷”盡快收回投資,這也符合會計原則的謹慎性原則。
2.對於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如商譽,由於其以建造價格作為入賬價值,很可能在未來的生產經營過程中逐漸增加,因此不需要攤銷價值,甚至可以增加其賬面價值。
這與《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期末收回其價值的,應當在減值準備範圍內轉回”的實質是壹致的,因為兩者的經濟內容是壹致的。
對於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應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貸記營業外支出——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既然已經這樣計提了減值準備,那麽對於沒有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當其價值增加時,也應該進行類似的處理:借記無形資產,貸記營業外收入。而企業應該盡可能經常地做這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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