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學歷落戶。凡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遷入本市落戶:
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具備國民教育同等學歷的人員及留學回國人員。
2、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不受年齡限制;具有本科以下學歷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二、在校大學生落戶。全國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均可遷入本市落戶。
三、人才引進落戶。
1、專業人才落戶。凡符合專業人才標準的人員,可遷入本市落戶。專業技術人才包括:參照《西安市A、B、C類人才認定實施細則》《西安市D、E類人才分類認定辦法》認定的A、B、C、D、E類人才;擁有屬於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人才;受到市級以上評定表彰的各類專業人才。
2、技能人才落戶。凡符合技能人才標準的人員,可遷入本市落戶。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賽前十名獲得者;省級、地市級和行業技能大獎、技術能手、技術標兵稱號獲得者;具有首席技師、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者;具有高級工、中級工等級者;受到市級以上評定表彰的各類技能人才。
四、投資創業落戶。凡在我市依法註冊登記並正常經營的市場主體,其法定代表人、員工和個體經營者可遷入本市落戶。
五、投靠直系親屬落戶。本市戶籍人員,均可申請其直系親屬投靠落戶。直系親屬是指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六、安居落戶。
1、在我市擁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員落戶。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可遷入本市落戶。
2、在本市居住生活並繳納社保人員落戶。凡在本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機關辦理居住登記2年以上,並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滿1年以上的人員,可遷入本市落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