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片被譽為度假天堂的海灘上,有著名的“良多”。壹個是美女多。這裏是與澳大利亞的邁阿密、墨爾本和巴西的裏約熱內盧齊名的世界著名的“世界四大海灘”之壹。沙灘上,每天都有美女如雲。第二是椰子樹多。層層疊疊,青翠欲滴的椰林,伴著白水沙灘,綿延數十裏,異域風光無限,令各國遊客流連忘返。
夏威夷的椰子樹和世界各地海灘上的椰子樹壹樣,果實累累。香甜的椰子汁和碩果累累的椰子樹曾是這個旅遊景點吸引遊客的重要優勢。然而,從20世紀60年代的壹天開始,壹場意外的“殺椰案”發生了,改變了夏威夷椰子樹的命運。
原來,那天,壹名美國遊客正躺在沙灘上曬太陽。突然,壹陣大風把壹個熟透的椰子從20多米高的樹上刮了下來,不偏不倚地打在了遊客的腦殼頂上,他死而復生。
死者的弟弟是華盛頓州的壹名律師,精通民事訴訟。他突然接到哥哥去世的消息後,匆忙飛往夏威夷處理後事。在事發的沙灘上,他四處打聽:這棵椰子樹的主人是誰?當很多人告訴他這棵椰子樹屬於州政府的時候,他做出了壹個決定——起訴州政府!向夏威夷法院提起了訴訟。這起“殺椰案”終於在新聞界引起轟動。三個月後開庭,據說臺下擠滿了各國記者。
在法庭上,死者的弟弟提出了起訴州政府的理由:夏威夷是公共海灘。海灘上的椰林也是公共財產。夏威夷州政府直接負責管理這個公共娛樂場所的所有公共設施,如海灘、遊泳池、道路、溝渠、路燈、廁所、圍欄和椰子樹等。凡這些公共設施年久失修、失控導致遊客人身傷亡的,夏威夷州政府在管理上有不可推卸的失職責任,有義務對傷亡人員進行經濟補償。生命的代價是什麽?生命無比珍貴,無價。而且,死者生前是個經營大生意的成功商人。因此要求州政府賠償死者家屬壹筆天文數字——6543.8+0億美元。
被告夏威夷州政府代表律師在反駁原告時,據說引用了中國的壹句古話:“天災人禍,各有各的命運”。第壹,州政府在椰林各處豎立警示牌,告誡遊客小心椰子,對遊客已經做到了極致。第二,事故純屬偶然。說著說著,有人躺在壹顆熟透的椰子下,正好,有海風吹來。在各種自然現象的共同作用下,發生了不可預知的“不可抗力”。傳統上,從來沒有人對“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負責。所以州政府不需要賠償死者壹分錢。如果它要抱怨,只會怨天尤人。
原告立即反駁說,州政府單方面豎起的警示牌完全侵犯了公民的權利和自由。遊客花錢旅遊,卻不允許這裏靠近,那裏旅遊。這個消費者的權益在哪裏?遊客的自由在哪裏?至於辯護律師的“不可抗力”論,更是荒謬。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甚至無法預測的自然力量,如火山、地震、颶風等。,而且椰子從天而降的力量絕對不是“不可抗力”。夏威夷到處都是椰林和遊客。每天都有海風,每天都有椰子掉下來,隨時都有砸死人的危險。州政府豎起了警示牌,證明他們已經預見到了這種危險,而不是“不可預見”。問題是州政府雖然預見到了危險,卻沒有盡到積極移除的義務,而是采取限制遊客自由的消極方式來敷衍。花了大筆廣告費吸引了大批遊客,卻讓千千成千上萬的“椰子炸彈”懸在頭頂。發生傷亡事故時,用“我已經警告過了”這幾個字來推責任。這不是失職,無視公民的生命、權利和自由。這是什麽?
中國的法律是成文法,而美國的法律既有成文法,也有英國判例法。成文法的特點是“以條為據”,判例法的特點是“遵循先例”。但這起“殺椰子”案在美國是史無前例的。既然沒有先例可循,那就只能靠法官的良心來處理和“裁量”了。在這裏,法官的知識和良知確實在法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他的屁股是坐在“官”的壹邊還是“民”的壹邊?還是不管官民,只是坐在自由正義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