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保護期有多長?
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的保護期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保護期為10年。從申請之日起。
1,發明專利-20年
2.實用新型-10年
3.設計-10年
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如產品的制造方法或工藝,材料的配方,藥物的配方等。
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任何產品的結構、形狀或者結構與形狀的結合應當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新的技術方案”在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中都有提及。簡單來說就是要有創造性,要比現有技術先進,落後於現有技術,就不能申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顏色或者其組合所作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這裏強調的“外貌”,就是外貌。比如工藝品,包裝盒,包裝袋,包裝盒都屬於設計。近年來,本市申請了相當多的外觀設計專利,占專利申請總量的80%。
需要註意的是,專利保護期的起始日期是從申請日開始計算,而不是從專利授權日開始計算。
二、專利的終止
專利終止:
1,保護期到期;
2.未按規定繳納年費的;
3.專利權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其專利權。
第三,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保護期滿後,專利失去保護,成為公有領域全人類的智力財富。在保護期屆滿前,專利權人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專利保護也將終止,給專利權人造成重大損失,因此權利人必須按時繳納年費。專利權人書面放棄專利的,專利保護也將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