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
專利權普遍覆蓋規則的原則是將被控侵權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進行對比。只要被控侵權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包括了權利要求中的全部技術特征,即被視為落入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決策原則:
1,全民覆蓋原則
全面覆蓋是指被控侵權人(產品或方法)再現了專利權利要求中記載的技術方案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被控侵權人(產品或方法)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相對應且相同。普遍適用原則是判斷專利侵權的最基本原則之壹。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文字侵權:
又稱全部技術特征覆蓋,即如果被控侵權客體(產品或方法)的技術特征包括了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則屬於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侵犯優越概念:
當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采用上位概念特征,被控侵權人(產品或方法)采用相應的下位概念特征時,被控侵權人(產品或方法)落入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侵犯特征量:
如果被控侵權客體(產品或方法)在使用專利權利要求中所有必要技術特征的基礎上增加了新的技術特征,仍屬於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此時不考慮被控侵權客體(產品或方法)的技術效果是否與專利技術相同。
侵犯從屬專利:
被控侵權客體(產品或方法)是對現有專利技術的改進技術方案,並已取得專利權,因此屬於從屬專利。不經在先專利權人許可,從屬專利的實施也涵蓋在先專利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