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屬於借款合同,寫欠條時名字寫錯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請變更或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壹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壹)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擴展資料:
同時,《民法通則》指出:
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八十八條 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部履行自己的義務。
合同中有關質量、期限、地點或者價款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有關條款內容不能確定,當事人又不能通過協商達成協議的,適用下列規定: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質量標準履行,沒有國家質量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履行。
2、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給付壹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壹方的所在地履行。
4、價款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履行;沒有國家規定價格的,參照市場價格或者同類物品的價格或者同類勞務的報酬標準履行。合同對專利申請權沒有約定的,完成發明創造的當事人享有申請權。合同對科技成果的使用權沒有約定的,當事人都有使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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