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燃氣設計規範》GB 50028-2006
1O.2.38 室內燃氣管道穿過承重墻、地板或樓板時必須加鋼套管,套管內管道不得有接頭,套管與承重墻、地板或樓板之間的間隙應填實,套管與燃氣管道之間的間隙應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範CJJ94-2009
4 室內燃氣管道安裝及檢驗
4.1 壹般規定
4.1.1 室內燃氣管道系統安裝前應對管道組成件進行內外部清掃。
4.1.2 室內燃氣管道施工前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應齊備;
2 施工方案應經過批準;
3 管道組成件和工具應齊備,且能保證正常施工;
4 燃氣管道安裝前的土建工程,應能滿足管道施工安裝的要求;
5 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清除垃圾、雜物。
4.1.3 在燃氣管道安裝過程中,未經原建築設計單位的書面同意,不得在承重的梁、柱和結構縫上開孔,不得損壞建築物的結構和防火性能。
4.1.4 當燃氣管道穿越管溝、建築物基礎、墻和樓板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氣管道必須敷設於套管中,且宜與套管同軸;
2 套管內的燃氣管道不得設有任何形式的連接接頭(不含縱向或螺旋焊縫及經無損檢測合格的焊接接頭);
3 套管與燃氣管道之間的間隙應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填實,套管與建築物之間的間隙應用防水材料填實。
4.1.5 燃氣管道穿過建築物基礎、墻和樓板所設套管的管徑不宜小於表4.1.5的規定;高層建築引入管穿越建築物基礎時,其套管管徑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
4.1.6 燃氣管道穿墻套管的兩端應與墻面齊平;穿樓板套管的上端宜高於最終形成的地面5cm,下端應與樓板底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