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拔培養體系實施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實施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簡稱“博新計劃”)實施重點領域緊缺人才培養計劃。
壹、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才,可申報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1] 。
(壹)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國內外學術、科學技術帶頭人。
(二)擁有屬於自主知識產權並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的專利、發明或者專有專有技術的人才。
(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四)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才。
(五)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並有博士學位或出國留學並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才。
(六)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學位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不包括助理級執業資格,下同)或在國外取得碩士學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才。
(七)具有全日制本科並有學士學位的應屆、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全日制大專並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
(八)經批準調任、轉任到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擔任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或正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的幹部。
(九)省、市政府文件明確規定引進的其他高級人才(包含符合廣州城市發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2] )。
(十)在本市連續居住、就業(創業)和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達到3年,並且3年內個人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10萬元。
二、屬於未婚或已婚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已婚的夫妻雙方均是非本市常住戶口並雙方均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才,可申報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壹)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並有學士以上學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才。
(二)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同時具有相關專業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才。
(三)投靠配偶人員,其配偶具有本市非農業戶口同時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具有研究生學歷並有博士學位、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學位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的人才。
(四)投靠配偶人員,其配偶具有本市非農業戶口同時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大學本科學歷並有學士學位、大專以上學歷並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夫妻雙方均達到晚婚年齡後的結婚年限達到人口準入補充條件規定的可給予入戶的年限。
法律依據:
《中***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人才強省建設的實施意見》
第壹條 加大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支持培養力度。
第二條 大力集聚海內外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
第三條 營造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創新創業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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