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級要求:只有二年級以上的專科生才能申請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特殊學制學生將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水平,確定參加相應學年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原則上從入學第六年起不再享受專科生國家獎學金。
(2)成績要求: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評價結果排名前10%(含10%)的學生,可申請專科生國家獎學金。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評價成績排名未達到前10%,但達到前30%(含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突出,也可申請專科生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須經學校核實蓋章。
其他方面表現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藝術展覽等方面表現突出。
特指: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強不息的實際行動,在我校和我區影響較大,在全國影響較大,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學術研究成果顯著,以第壹作者發表高水平論文,以第壹、第二作者發表學術專著並經專家評審。
3.學科競賽成績顯著,在國際、全國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得壹等獎(或金獎)及以上。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專家鑒定的國家專利(不含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5.在體育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爭光。非體育專業學生通過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兩名;高水平運動員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和團體項目前兩名。團體項目應該是主力。
6.美術展覽成績顯著,獲全國大學生美展壹、二等獎,省級美展壹等獎;藝術類專業獲國際、全國比賽前三名。團隊項目應該是主角。
7.榮獲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大學生年度人物等榮譽稱號。
8.其他應當視為表現突出的情形。
參考以上內容:新鄉學院-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