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單元數損失概率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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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大數定律的原理,我們可以知道,偶然的意外會以壹定的概率發生。換句話說,大數定律可以用偶然性來消除。保險也是利用這個特點,讓意外成為必然。再保險是保險的保險,這壹特性也被應用於消除意外支配,使即使是意外符號也發生在預測範圍內,使保險的運行合理化、穩定化。
再保險中的大數定律是指原保險人將保險金額不同、危險性質不同的各種風險及時分配給再保險人,將自己的責任限定在壹定的金額內,並加以平衡,取眾多不確定量中的最大公約數作為自留額。投保業務超過自留限額的,將安排再保險。根據均衡原理,再保險是增加保險對象總數和降低平均保險金額數的主要關鍵。
運用大數定律,在保險實踐中,獲取盡可能多的風險最重要,數量越多越好。有兩種方式:壹種是增加直接投保的風險數量;二是增加再保險承擔的風險數量。就前者而言,保險人往往受到主客觀條件的限制,例如,受資本、業務、區域和人員背景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保險人必須充分利用第二種方法,接受再保險。
利用大數定律可以減少意外事故的不確定性。因此,保險業可以準確預測危險的發生。如果妳能預測到它,妳必然會想方設法去預防或避免它。結果降低了發生危險的概率,達到了盈利和社會穩定的目的。
大數定律的壹個重要條件是,客觀上必須存在大量相似的危險單位,保險公司投保的危險數量足夠。另壹個重要條件是,每個危險單位的保險額度必須相等,每個危險單位單獨面臨可能的損失,不承擔累積責任。雖然保險公司在業務操作中運用了大數定律,但是由於各種因素,比如沒有承保大量類似的危險單位,或者每個危險單位的保額不均衡,仍然會存在不穩定性。再保險有利於創造大數定律所要求的條件,進壹步分散風險。大數定律和再保險是保險業務經營中的兩個重要方面,在工作中有效地結合它們有利於促進業務經營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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