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不對外商投資企業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二、增值稅優惠:
外資企業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特別是上海郊區經濟發展,增加地方財力的,地方政府從增值稅財政給予40%以上的支持。
三。企業所得稅優惠待遇:
同樣,企業所得稅也是40%以上的財政支持。
四、其他具體稅收優惠項目的規定:
1.在經濟特區設立的從事服務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資超過500萬美元,經營期超過10年。
經企業申請,經濟特區稅務機關批準,從獲利年度起,第壹年免稅,第二年和第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2.外國投資者在經濟特區和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地區設立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其出資或者分支機構撥付營運資金超過654.38+00萬美元,經營期超過654.38+00年。
經企業申請,當地稅務機關批準,從獲利年度起,第壹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和第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對鼓勵外商投資的行業和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免征或者減征地方所得稅。
擴展數據:
外商投資企業應納稅額:
目前外商投資企業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房產稅、車船牌照稅、印花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等10個稅種。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知網-外商投資稅收優惠政策的弊端及調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外商投資企業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