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並購中國企業的流程是怎樣的?1.尋找並購目標,確立並購意向,雙方協商確定並購意向;聘請顧問,制定並購計劃;2.境內企業聘請顧問對境外企業進行盡職調查;雙方簽訂協議,雙方協商確定對外M&A合同文本;3.報商務部,國內公司報商務部審批。4.商務部應在30天內進行審批。符合條件的,應具有註明“外國投資者股權收購境內公司,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的批準證書。5.註明“自簽發之日起8個月內有效”的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和外匯登記證,由登記機關和外匯管理機關審核後簽發。6.在外匯局申請並取得營業執照後6個月內,境內公司應向商務部和外匯局申請境外投資企業核準登記。7.經商務部審核同意,向中國企業頒發《境外投資批準證書》,換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無標註。9.申請股權變更,並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股權變更手續。10.完成股權變更,境內外公司在6個月內完成股權變更手續,完成股權並購。外資股權收購應向審批部門提交的文件和資料:1。被收購境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壹致同意外國投資者股權收購的決議,或者被收購境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大會同意外國投資者股權收購的決議;2、並購境內公司依法變更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申請書(委托中介機構的應具有委托書)及轉發報文;3.並購後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合同、章程;4.外國投資者購買境內公司股東股權或認購境內公司增資的協議;5.被並購境內公司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6、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或營業證明、資信證明;7.境外投資者資格和身份證明的公證和認證文件;8.被並購境內公司所投資企業的說明;9.被並購境內公司及其投資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10,被並購境內公司員工安置方案;11.被兼並企業債權債務處置的單獨協議(沒有的,不要求提供);12.對M&A市場份額的描述;13.外國投資者與被收購的境內公司的關系說明;14.並購涉及的其他政府部門的許可文件;15,涉及國有資產的,應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意見;16.被並購境內公司的資產評估報告;17,法律文書送達授權委托書;18、董事會成員名單、任命書、身份證明、簡歷;19.股東大會成員名單、任命書、身份證明及簡歷(無股東大會、非自然人股東的可不填);20.被並購境內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21.涉及授權簽字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22、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外資並購中國企業的過程相當復雜。沒有它就不可能處理任何過程。如果要辦理相關事宜,壹定要先打電話給相關部門確認,再去找相關部門,這樣我們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也會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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