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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亞麗被告受審。

王亞麗和其他五人被控兩項罪名。

根據桃城區檢察院的起訴書,王亞麗涉嫌職務侵占罪、受賄罪壹案中的五名被告人。除了王亞麗,另外4人分別是王亞麗的妹夫、中國農業銀行石家莊分行北城支行原副行長周東風、王亞麗的丈夫薛立新、王亞麗的“女兒教父”肖鶴立、河北嘉誠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喬治。

公訴機關認定,王亞麗、周東風是挪用公款的主謀,其他三人是從犯。本案涉案金額1.1億元。此外,王亞麗和周東風被控受賄。

關於職務侵占罪,檢方指控,石家莊商人王拋盤死亡後,其養女出借金寶公司工商登記資料繼承其資產,與張律師偽造工商登記資料,修改公司股東比例。在隨後的遺產爭奪中,王亞麗達到了侵吞的目的,涉案金額共計65438+1萬元。

關於行賄罪,起訴書指控:王亞麗為獲得關註,指使人向時任新華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趙玉虎、時任新華政法委書記王瑞正行賄(二人均另案處理)。

王亞麗在法庭上說沒有化名。

昨天的庭審包括公訴人出示證據階段和控辯辯論階段。

在自我介紹時,本名丁增新,出生於1969的王亞麗說,她叫王亞麗,出生於1973,大學本科學歷,國家幹部身份。當法官問他是否有化名時,王亞麗回答說沒有。

法官問和王的破盤子是什麽關系,稱之為父女關系。法官問他們在壹起生活了多久。王回答說,他從兩歲起就和他住在壹起。

當檢方出示證據時,王亞麗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紙和筆,仔細抄寫。對控方的每壹項指控表達的意見是“有些是對的,有些是錯的”。

辯護律師辯稱無罪。

13,庭審繼續,辯護律師不認罪。

對於職務侵占罪的指控,辯護律師認為,對王個人股份的侵占不僅包括公司財產,還包括負債。目前,金寶公司通過相關評估確定資不抵債。因此,王亞麗的行為不屬於侵占公司財產。律師質疑檢方對金寶公司控制的金華中心1.1億的估值評估的權威性。辯護律師辯稱,王亞麗受賄不是個人行為,而是單位行賄。

公訴人提出,王亞麗篡改股份構成是企圖侵占公司財產,他的受賄行為是個人行為。

就上述兩項指控,控辯雙方進行了辯論。

下午5點左右,王亞麗抱怨“心悸”。兩次服藥後,因身體不適要求休庭,庭審延期至次日。

指控

職務侵占和詐騙已經沒收了超過1億美元的資產。

據衡水市桃城區檢察院起訴書顯示,1994 10年10月8日,王盼盼以王盼盼、周東風、薛立新的名義出資50萬元,成立金寶公司。其中,王盼盼持股80%,周東風、薛立新各持股65,438+00%,王盼盼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事實上,周東風和薛立新並沒有出資,而只是名義上的股東。

1995 65438+2月26日,以金寶公司的名義,王婆盤與外方投資人梁誌國共同出資45萬美元成立金華中心,但梁誌國實際並未出資。

工商登記資料顯示,金寶公司出資280.59萬元,折合33.75萬美元,占股75%;外方投資者梁治國出資65,438美元+065,438美元+25萬元,占股25%。王珀磐為金華中心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王亞麗、梁誌國之子梁斌為董事。

2008年8月8日,王婆盤去世後,王亞麗不希望王婆盤的皇後忠信等人繼承錦華中心的資產。為占有資產,王亞麗作為王拋盤之女,向石家莊市工商局借用金寶公司工商登記資料,利用擔任董事、保管金寶公司和錦華中心公章的便利,與張偽造公司章程、股東出資證明書、股東名冊等工商登記註冊資料, 並將王盼盼出資40萬元變更為丁增綿出資,後變更為肖合利出資30萬元占60%股份,周東風、薛立新分別出資。 這樣,王破盤在金寶公司就沒有股份了。

、周東峰、、肖合利四人以偽造的股東出資證明書等證據,分兩次提起訴訟,為王的分割遺產打官司,以取得法律認可的偽造出資比例,推翻石家莊市工商局登記分局出具的股權聲明書。

檢方認為,周東峰、、肖合利明知偽造證據,仍應王的要求在偽造的股東名冊上按手印,出庭或聘請律師參加訴訟,致使王的破盤後遺留的錦華中心價值1.1億元的資產被等人占有。

行賄、金錢、字畫換關心

關於行賄罪的指控,起訴書稱,為在橋西區公安分局辦理相關案件中獲得照顧,王亞麗指使河北金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張路分兩次送給新華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趙玉虎現金654.38+萬元(另案處理)。

2009年春節前,王亞麗親自送給趙玉虎兩張價值1000元的銀行卡和壹幅署名“小說”的字畫。王被辭退後,2009年6月,趙玉虎將654.38+20萬元及字畫退還給通知的周東風。

此外,王亞麗、周東峰為盡快了結財產官司,同意給予時任新華區政法委書記王瑞正(另案處理)幫助協調的禮金,周東峰分兩次送給王瑞正* * * 5萬元。

起訴書稱,錦華中心成立時,外商梁誌國出資654.38美元+0.2萬元存入中國工商銀行石家莊分行營業部,系王亞麗為驗資目的偽造。

接受訊問的被告的陳述

王亞麗和其他人用電腦制造了假證據。

桃城區檢察院的公訴人出示了王亞麗等人在接受調查時的壹些口頭筆錄。

口述記錄顯示,王去世當天,找到律師張,商量如何將王去世後留下的財產完全轉移到自己名下,隨後他們趕到石家莊市工商局副局長翟誌剛的辦公室。王某商議後,齊某安排市工商局企業登記分局副局長張洪亮調取卷宗,銷毀備案記錄。

翟誌剛說,王亞麗告訴他,他是時任石家莊市委書記吳顯國的親戚。吳因三鹿事件被免職,與新書記有所交接。他想看金寶公司的檔案,齊把金寶公司的原始檔案給了。

從那以後,王亞麗歸還了文件,但是文件被修改了。“我很生氣,就堅持要求王歸還原檔案,壹直未果,塗改的檔案也被登記科駁回。”翟誌剛這樣說。

在筆錄中,王亞麗稱,張在電腦上制作了新的股東名冊和公司章程,在A4紙上打了新的股東出資證明書,並用粉碎機將金寶公司的原始檔案銷毀。

2010年6月5438+00,翟誌剛因受賄罪被判10。判決並未涉及齊在上述過程中是否收受賄賂。

位置

王亞麗“胖了20多斤”

桃城區法院後樓的壹個法庭裏,轟動全國的王亞麗案開庭了。

桃城區法院壹名宣傳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案由河北省高院指定在桃城法院審理。壹審庭審低調,事先沒有通知任何媒體,也沒有公開發布任何消息。

這位負責人說,王案的審判地點是該院少年法庭,三排座位,只能容納不到20人。“地方太小了。”該負責人估計,被告不承認檢方提出的指控,壹審將持續壹天。

壹位參與旁聽的律師說,法院有三道鐵門,連續兩道都要接受全身安檢,不允許帶手機和電腦。

據出現在法庭上的人說,王亞麗昨天梳著馬尾辮,戴著無框眼鏡,穿著橙色的拘留所制服。課間休息時,他告訴壹個親戚,自己被關了壹年,胖了20多斤。

聲明

舉報人聲稱指控是兩項罪行。

本案舉報人王翠棉在得知被控兩罪後,稱明知其身份不實,還舉報王的破碟被投毒,後舉報公司財務人員賈玉紅利用職務之便,導致賈被拘留。王翠棉認為,王亞麗的上述行為是誣告陷害罪。

王翠棉還說,王亞麗檔案館的100多枚公章是偽造的,涉嫌偽造國家公文。

針對舉報人的說法,桃城區法院壹名法官回應稱,沒有任何解釋。“這是上級決定的,我們無權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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