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互保險公司:相互保險公司作為壹種公司組織形式,沒有股東,主要特點是投保人也是保險人;
3.專屬保險公司:由工商企業獨立設立,為本企業、關聯企業及其他企業提供風險保險再保險的公司。
這是保險公司的三種分類。
有必要買保險嗎?
根據大數據調查,保險是必須要買的。因為在生活中,意外和疾病都可能給生命帶來壹定的風險。但是,保險可以在壹定程度上保障和抵禦這些風險。保險可以用相對較少的資金利用這些風險獲得較高的保障。除此之外,保險還有壹些其他功能,比如資金儲蓄、增值理財等。當然,買保險的時候壹定要理性投保。壹方面,妳必須根據自己的收入能力和承受能力投保。另壹方面,壹定要理性投保,適合且實惠的保險才是最好的保險。
(1)國有保險和私人保險
這種分類是基於經營保險的不同主體和所有制。在社會主義國家,國有保險壹般占主導地位。中國也是。前蘇聯和大多數東歐國家過去由國家經營保險,許多發展中國家也由國家經營保險。在經濟發達的西方國家,保險主要由私人保險組織經營,壹般有幾十家或上百家私人保險公司。西方國家的社會保險壹般由政府部門運作。例如,美國的主要社會保險項目包括“老年、遺屬、殘疾和健康保險”、失業保險和勞動保險。此外,美國政府機構還經營壹些私人保險公司不能完全覆蓋的保險,如洪水、農作物、犯罪和政治風險保險,並與私人核保險集團共同經營核電站保險。所以美國的保險也分為兩類:國有保險和私人保險。
(2)利潤保險和互助合作保險。
這種分類方法是根據操作目的進行分類的。西方國家的私人保險公司壹般分為兩類,即股份制保險公司和相互保險公司。民營股份制保險公司壹般以盈利為目的。相互保險公司沒有股東,董事會由保單持有人選舉產生。互助型壽險公司壹般銷售參與分紅的壽險保單,股票型壽險公司壹般銷售不參與分紅的壽險保單。不能簡單的認為國有保險是非盈利保險。國有保險和私人保險都有營利性和非營利性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九十二條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壹)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其他保險業務;
(二)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其他保險業務。
同壹保險人不得兼營財產保險業務和人身保險業務;但是,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應當依法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保險公司只能在批準的業務範圍內從事保險業務活動。
保險公司不得兼營本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外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