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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互聯網的到來,銀聯會消失嗎?

期待已久的網聯結算有限公司(簡稱“網聯”)股東詳情終於出爐。

7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清算中心、財付通支付技術有限公司、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銀聯商業有限公司等45家機構簽署《關於設立網聯清算有限公司的協議》,擬共同設立網聯清算有限公司。

據了解,網聯註冊資本為人民幣20億元整,協議各方均以現金出資,出資額將分三期繳納,出資比例分別為50%、30%、20%。

在全部45家股東中,央行下屬7家單位共同出資7.6億元,占股37%,其中第壹大股東為央行直屬中國人民銀行清算中心,占股65,438+02%,第二大股東為國家外匯管理局直屬機構東梧桐樹投資平臺,占股65,438+00%。

支付寶和財付通占比均為9.61%,位列第三大股東;JD。COM的網銀在線占比4.71%,位列第四大股東。中國清算支付協會持股3%,代表不符合入股資格的中小支付機構行使表決權;老牌第三方支付公司銀聯商務排名第九,銀聯在網絡中話語權較小。

兩天後,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於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網上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轉入網上平臺處理的通知》,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在今年10+05前完成接入網上平臺和業務遷移的相關準備工作。明年6月30日起,支付機構與銀行原有的直連模式將被徹底切斷,所有網上支付交易將通過網聯模式進行轉賬清算。

網聯其實就是銀聯的網絡版,為支付寶、財付通等非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搭建共同的清算平臺,接受央行的統壹監管。多方在線支付江湖即將統壹,網絡將“回歸”。

對於外界來說,“人脈”相當神秘。簡單來說,網聯不是支付機構,而是清算平臺,其作用類似於銀行間清算系統——主要是在金融機構之間進行資金劃轉,轉移支付結算資金,清償由此產生的資金。

網聯的誕生將有助於規範目前競爭激烈的第三方支付市場,當然也會在部分業務領域與銀聯形成競爭。而銀聯當初應對大量具有市場活力甚至有些野蠻生長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競爭,其實是非常有限的。當時甚至可以說是無可奈何。現在,隨著網聯誕生推動的第三方支付市場的規範化,銀聯現在可以和網聯展開更多的合作和競爭。

所以網聯的誕生可能會給銀聯帶來壹些競爭,但也會帶來第三方支付市場的規範。說銀聯會消失純屬異想天開。畢竟銀聯還是占據優勢地位的。

網絡鏈接的誕生並沒有誕生。應該說,將其放入央行近年來規範支付體系的壹系列政策努力中,是很自然的。從近兩年央行推出賬戶分類、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近期將交易遷移至網絡平臺等壹系列舉措中,不難看出央行的監管思路越來越清晰。央行關註的是防範金融風險,保護老百姓的資金安全。

網聯的建立使央行具備了監管支付機構的技術手段,意味著央行開始從第三方支付入手,將互聯網金融服務和網絡消費金融監管作為金融監管創新的重要內容。通過支付機構統壹平臺接入和清算,有助於提高支付效率,避免重復建設,對第三方支付業務進行更全面、更完整的監管,從而全面降低風險,保護老百姓的權益。

目前在市場上,很多支付機構承擔了清算的角色,已經和銀聯形成了事實上的競爭關系,銀聯在這方面做的並不多。網聯的建立無疑對規範市場亂象起到了積極作用,這應該是銀聯樂於看到的。

然而,在政策中,如何具體界定“銀行賬戶網上支付”成為最大的問題。目前網上支付交易包括銀行卡網上交易、銀行卡直接支付虛擬賬戶、虛擬賬戶余額交易、預付卡賬戶交易等。尚不清楚這些交易是否都是網絡參與的交易類型,銀聯在其中扮演什麽角色,以及網絡和銀聯未來能否在網絡支付領域實現平等競爭。

該網絡的建立為銀聯增加了壹個“小弟”,將與銀聯形成競爭關系。但是,市場有競爭並不壹定是壞事。銀聯和網聯的競爭有利於提高我國支付市場的服務水平,對支付市場的規範發展和效率提升應該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網聯和銀聯是兩兄弟,各自負責的領域不同。網聯的功能和屬性和銀聯類似。全稱是“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臺”,屬於為第三方支付機構提供統壹轉賬清算服務的平臺,即互聯互通模式。我們在互聯網金融行業熟悉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寶、微信支付、融寶支付、連續支付等,都是典型的第三方支付。這種支付方式直接與銀行對接,繞過銀聯等老牌轉賬清算機構。

網絡鏈接的出現是對互聯網交易中資金結算等數據的有效管理。對於終端用戶來說,體驗可能並不復雜,但安全性會更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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