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互助基金管理辦法
有具體問題可以討論。
1.
設立“員工互助基金”的目的是幫助解決企業中部分優秀員工遇到困難或急需部分資金的實際問題。
設立“職工醫療互助基金”的目標是幫助解決企業職工及子女因病住院需要資金的問題,宗旨是互助互濟、扶貧解困、服務會員。
為確保對兩項基金的設立目的和實施過程進行有效監督和系統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Xx“職工互助基金”的借款、歸還等手續。
3.責任
財務監控中心是“職工互助基金”和“職工醫療互助基金”的監督管理機構。
3.1公司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
主席:xxx
名譽主席:xxx
副總裁:
成員:
3.2各崗位的職責
3.2.1總裁
3.2.1.1負責資金賬戶的整體管理和使用;
3.2.1.2對每壹筆資金申請進行最終審批;
3.2.1.3領導小組會議及相關臨時會議,協調安排各部門工作;
副總統
3.2.2.1協助會長工作,調研、審核基礎基金申請;
3.2.2.2參與資金申請的評審並提出工作建議;
3.2.2.3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每個團隊成員的工作,並將檢查信息反饋給總裁;
3.2.2.4參與制定補充文件和表格,提出修改建議,必要時給予具體指導;
3.2.3精細化管理領導小組成員
3.2.3.1負責副總裁交辦的任務;為付款申請提供證明文件、表格和其他需要協助的事項;
3.2.3.2發現付款申請中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建議;
3.2.3.3參加員工互助基金的相關會議,並嚴格執行會議達成的決議;
4.管理內容
4.1資金來源
4.1.1公司捐贈:公司捐贈12萬元作為基金啟動資金,後期根據經營情況進行內部融資、貸款或捐贈。
4.1.2員工醫療互助基金:公司員工繳納年度會費(員工級30元/人,班組長檢級50元/人,主管經理以上100元/人)後成為醫療互助基金會員,會員有效期壹年;
會員在保險期間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自動退會,不再享有會員權益,會費不予退還;
會員因違反工廠規章制度、打架鬥毆、車禍、暴飲暴食、自殘等造成的醫療費用,不得享受基金會的醫療補助。
4.1.2.1每年7月,公司統壹為老員工辦理會費繳納手續;
4.1.2.2新員工可從轉正之日起辦理入會手續,有效期至次年7月;
4.1.2.3職工互助基金理財收益。
4.1.3其他捐贈:社會捐贈等。
4.2基金的使用範圍
4.2.1“職工互助基金”主要用於職工購買金額較大的資產,如房產、汽車或自建房、子女轉學、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等。(這部分采用無息貸款,但必須按期歸還);
4.2.2“員工醫療互助基金”主要用於幫助員工及其子女生病需要醫療救助。
4.2.2.1員工及其女兒患重病住院,醫療費用壹次性超過3000元,按以下說明按實際金額分段計算補助。
3000元至6000元,補貼20%;
6001元至10000元,補貼15%(最低補貼1200元);
10001元至20000元,以10%補貼(最低補貼1500元);
醫愛互助基金最高補助2000元。
這部分補貼從職工醫療互助基金中支付,不足時動用職工互助基金或動員公司成員做慈善捐贈;(特殊醫療事故由委員會討論處理)
4.3申報和分發程序
4.3.1申請員工互助基金的員工必須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業績良好,願意繼續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申請職工醫療互助專項基金的職工必須是職工醫療互助專項基金的會員。
4.3.2員工個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交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提交人力資源部進行復審。
4.3.3人力資源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對申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對於不符合救助範圍的退回申請,並說明理由;對符合申請範圍的,填寫《職工互助基金申請表》並簽署審核意見,對申請人和事項進行審批,確定救助金額,提交財務監控中心。
4.3.4財務監控中心對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後的材料進行審核,提交主管副總經理(胡)審批後,辦理相關放款和支付手續,並進行備案和歸檔。
4.3.5要求員工提供的存檔資料由人力資源中心收集和保管。
4.3.6凡在申報中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將追回資金,並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罰。
4.4使用限制和期限
為了保證職工互助基金的正常使用,充分發揮其功能,有必要規定借款上限和借款時間,以保證長期可持續發展。
4.4.1購置資產時,借款申請不得超過所購建資產價款的20%。
4.4.2所有借款不得超過本人年薪的50%。(最大65438+百萬)
4.4.3所有借入資金的還款期限分為壹年、二年和三年;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必須按月分期還款。
4.6員工互助基金會計管理
4.6.1“員工互助基金”由財務監控中心設立專用賬戶,專款專用,每月5日前與人力資源中心核對賬戶,確保賬戶真實、準確、完整。
4.6.2每月6月5438+05日與各方再次確認還款計劃,並跟蹤還款進度。
4.6.3每年6月65438+10月10前,人力資源中心和財務監控中心進行財務核對,整理應收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