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資300億,用黃金做抵押。
2017黃金珠寶公司與多家信托機構達成融資合同,總金額約300億。對於還款合同,包括保險公司擔保和實物黃金抵押增信擔保的形式。然而,直到2019,黃金珠寶公司對多家信托公司的還款合同才全部違約到期。其中,長安信托壹家公司違約金額高達6543.8+0億,僅次於黃金珠寶公司違約。長安信托等很多公司都是向他們收賬的。
2.擔保人失聯,黃金是假的。
黃金公司違約後,多家信托公司聯系合同擔保人賈誌紅,卻發現黃金公司的控制人杳無音信。當我按照合同去抵押銀行取出黃金還債時,發現黃金是假的,裏面的成分是銅。這可把信托公司炸了鍋。目前,只有同時擔保的PICC公司可以被告上法庭。
3.風險資本內部控制名存實亡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聲稱其擔保對象是黃金公司,而不是這些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是否有權起訴值得懷疑。當然,我認為他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信托公司本身是否有問題,並不清楚黃金公司有假黃金擔保的事實。他們的內控審核是怎麽做的,為什麽會犯這麽低代價的錯誤?這真是發人深省
至於最終判決結果,要看法院對案件的看法。目前,該案的審判庭已經輾轉多個省份。畢竟涉及金額太大,無論是保險公司還是信托公司都不想承擔這樣的損失。但是為什麽壹開始融資就睜不開眼呢?都是我自己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