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投資的份額,是其話語權、控制權和分紅權的基礎,是股東對公司人身權和財產權的壹種綜合權利。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於有限責任公司,壹般情況下,法律上默認的是股權、表決權、出資比例相對應,但股東之間有特別約定的,可以按照約定,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公司的股權分配。
但是,對於初創企業,要註意避免以下股權分配方式:
壹是50%VS50%,壹刀切的平均主義;
第二,51% VS 49%,老大離不開老二的投票方式,不利於重大問題的決策;
第三,50% VS 25%,25%,壹旦老二和老三聯手,老大就無能為力了。
資本權益的確定取決於投資者的類型。壹般來說,個人投資取決於投資者的個體特征,而機構投資有壹套價值評估體系。先說個人投資者的待遇。投資人為什麽要投妳的團隊?最重要的壹般是看重人,其次是項目。所以首先要站在人的角度看待投資資金占股份的比例。比如壹個投資人控制欲特別重。很可能妳不應該談控股,而應該把重點放在如何通過擴大盤子來增加團隊收入上;如果投資方特別慷慨,也許妳可以獲得控股權。總之,我們應該更加尊重投資者的意見。如果妳真的覺得不合適,似乎是妳選擇的投資人錯了,應該是妳,而不是他。
至於經營股權的部分,在總比例確定後,可以考慮團隊中每個人的責任和能力進行評估。這方面可能會有壹些爭議。我的建議是建立壹些簡單的虛擬股權績效評估系統。也就是說,在創業過程中,股東權益可以隨著個人業績的變化進行壹定程度的調整。這個制度是中性的,所以經營股份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職責和崗位來分,而不是按照人來分。
如果妳覺得還應該從創意的角度考慮股份,那就把這方面單獨列出來。讓最先提出這個想法的人獲得壹定的股權回報。
所以,對待股權分配,最基本的就是沒必要不好意思細說。股權不好,創業過程中必然會出現各種問題。讓股權不按人分,而是按資金、責任、崗位、創意等客觀角度分,避免隨意分配方式帶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