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第65438號+04-收入》的相關規定如下:第二條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增加所有者權益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
本準則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和轉讓資產使用權的收入。第四條銷售商品收入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才能確認:
(壹)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
(二)企業未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未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四)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5)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相關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十條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據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和費用的方法。
第十壹條對提供勞務交易結果的可靠估計,是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壹)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三)交易的完成時間能夠可靠地確定;
(4)交易中已經發生和將要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十六條轉讓資產使用權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費收入等。
第十七條轉讓資產使用權收入,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才能予以確認:
(壹)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十八條企業應當在下列情況下確定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金額:
(1)利息收入的金額,應根據他人使用企業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
(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金額,應當按照有關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的收費時間和方式計算確定。
收入已經產生,但尚未到索賠期,且未開具發票,符合上述收入確認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無論是否開具發票,都應及時申報繳納相關稅款。關於流轉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參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或《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財政部將在人民大會堂同時發布新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體系,其中新會計準則將於2007年6月5438+10月1在上市公司實施,其他企業鼓勵實施。
值得註意的是,新會計準則體系基本實現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趨同。2005年,財政部先後發布了六批***22項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此外,對1997至2001期間發布的16具體會計準則進行了全面梳理、調整和修訂,最終在2006年初建立了壹套完善的企業會計準則。在不久前舉行的聯合國國際會計準則專家工作組第22次會議上,財政部副部長王軍將這壹制度稱為“適合中國國情、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完全趨同、涵蓋各類企業經濟業務並可獨立實施的會計準則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