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值得強調的是,這裏的可靠不能等同於信托沒有經歷過風險,“保本保息”。任何理財產品都不能宣傳保本保息或者根本沒有風險。
信托之所以安全,最重要的原因是信托公司是正規的持牌金融機構,全國正常經營的信托公司只有68家(另有3家暫停),目前不會有新的增加。相對於國內數千家銀行、數百家券商、期貨公司,信托牌照是國內所有金融牌照中最稀缺、最有價值的。
第壹,法律層面
所謂信托,是基於信用的法律行為。信托作為壹種法律行為,不同法系的國家有不同的定義,所以至今沒有統壹的定義。
2001頒布的《信托法》對信托的概念給出了完整的定義:信托是指委托人基於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利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有關信托的法律法規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
是信托的“壹法三規”規定了信托公司的業務範圍和行為準則;同時,對信托公司的設立和信托業務的發展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因此,信托公司在實際運作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與遊離於監管之外的機構有著本質的區別。
所以,在法律意義上,信任是可靠的。
第二,監管層面
目前金融業的四大支柱是銀行、保險、券商和信托。這四種金融業態共同構成了壹個國家的金融體系。中國也不例外。據統計,信托業資產管理規模僅次於銀行,但高於券商和保險公司。換句話說,信托是名副其實的正規軍。
信托由中國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信托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監管。因為信托屬於金融的大體系。
根據規定,信托公司內部審計部門除向董事會提交內部審計報告外,還應至少每半年向央行提交壹份上述報告的復印件。
所以信托是在嚴格監管下進行風險管理和運作的機構。
第三,流程層面
與銀行理財不同,信托是金融產品真正的生產者,而不是搬運工。這兩個過程是有區別的。銀行理財就是把客戶的錢聚集起來投資各種產品,比如國債、存單、國債逆回購、信托等。,而利潤的來源是利息差;
而信托公司則直接開發產品,籌集投資者的資金,並借給融資者。信托公司賺的是管理費。這兩種模式有根本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