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管理制度等重要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規定公司組織和活動基本規則的必備書面文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本章程的修改按照以下程序進行:1。公司董事會應當作出修改章程的決議,並提出章程修正案草案。2.股東大會將對公司章程的修改進行表決。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3.章程修改涉及審批事項時,應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股份有限公司為註冊資本發行新股的,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準;如果是公開發行,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4.章程修改涉及需要登記的事項的,應當報公司登記機關批準,並辦理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5.章程修改涉及需要公告的事項的,應當依法公告。如果公司發行新股以籌集足夠的資金,必須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進行公告。6.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股東會決議》和《公司章程修正案》。涉及登記事項的,變更需公司法人簽字蓋章方可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壹條、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變更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無需股東大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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