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合理配置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財務政策,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申請和報銷程序
第二條報銷審批機關
(壹)公司購置固定資產、公司領導出國費用和日常開支必須由總經理簽字;
(2)各部門的所有報銷單據必須由部門主管簽字後才能匯總並提交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付款審批程序
(壹)收款人因業務需要領取現金或支票時,應填寫“借款單”並由部門主管簽字初審;
(2)用款人提交“借款單”給公司總經理審批;
(三)申購人將審核通過的“借款單”交財務部,由財務負責人根據公司資金狀況決定是否支付。如果是支付,經過會計準備和審核後,由出納按照批準的金額支付;
(四)索要錢財的人索要錢財後必須及時償還。貸款不超過7天,出差貸款必須在復工之日起5天內報銷。
第四條報銷管理程序
(1)任務完成後申購人應及時報銷,原則是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2)報銷時,應在報銷單上註明辦事原因和目的,並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由部門主管審核簽字,經總經理批準後交財務部報銷;
(三)會計人員審查報銷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合理性;
(4)報銷人在出納處註銷復核後的憑證和報銷單(基於雙方面對“借款單”時偷工減料);
(五)購置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應附驗收證明。
第三章差旅費報銷程序
第五條差旅費報銷標準的規定
(壹)乘車規定:公司領導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原則上可乘坐火車軟座,輪船、飛機二等艙,其余人員出差10小時內乘坐火車硬座、臥鋪、三等艙。超過10小時,確因工作需要飛行的,須提前報公司領導批準。特殊情況應經總經理批準;
(2)商務旅客住宿規定:公司領導及有能力享受坐軟座者,住宿。
收費標準為三星級(含三星級)以下酒店標準間,壹般工作人員不超過200元/天;與上級領導同行,可按上級領導同壹星級標準執行;參會人員憑會議通知及相關票據報銷;
(3)出差住宿補助:出國人員夥食補助為每人每天15元,不考慮住宿方式和壹般面積,特區補助標準為20元(按實際天數計算),參會人員憑會議證明報銷;
(4)夜間乘火車出行補貼規定:出差期間,旅客夜間出行(晚8時至次日早7時)
有時候,在車上呆6個小時以上),如果不坐臥鋪,就給妳壹個夜間出行的補貼。標準為:夜間慢車或快車硬座票價的60%,快車硬座票價的50%;臥鋪,不補貼;
(5)晝夜劃分:早6點至晚8點為白天時間,其余為夜晚時間。
時間。白天開車超過6小時的,補貼壹天;不足6小時至4小時的,按半天計算補貼;不足4小時的,出勤天數不在當天計算。白天和夜間行車不足5小時者,不得購買臥鋪,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者除外。夜間乘坐客車或船舶最低艙位(統艙)超過6小時的,按照每人每晚夥食補助標準另行給予補助;
(6)因私繞道報銷規定:出差或調動工作時,事先征得公司同意。
導遊經批準就近回家探親、辦事、旅遊的車票,壹律按直線距離報銷,多花的費用。
有的是個人照顧,走彎路和家裏都不發補貼;
(7)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業務招待費,經公司領導審批,財務審核後報銷;
(八)其他費用報銷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報銷。
第四章交通通訊費報銷程序
第六條交通通訊費報銷管理規定
(壹)報銷標準
1.交通費用報銷標準
(1)部門主任、副主任每月不超過300元;
(2)廣告部招聘人員每月不超過600元;
(3)其他部門人員每月200元不得外出工作;
(4)特殊情況下,報銷金額由總經理批準。
2.通信費報銷標準
(1)員工通訊費每人每月不超過150元;
(2)特殊情況下,報銷金額由總經理批準。
(二)報銷範圍
1.有私家車的,可以按上述標準報銷油票,但不報出租車票;
2.如無特殊情況,跨月租賃車票、通訊費不予報銷;
3 .節假日出租門票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需說明原因,由各部門自行決定。
主任審批後給予報銷);
4.出差要經過部門主任批準,否則不予報銷。
第五章償付時間的規定
第七條報銷時間
(a)每月10-20日為報銷時間,遇節假日不順延。逾期未付部分當月不予報銷。借款支票壹周內報銷,回公司上班後5天內報銷旅遊貸款,3天內報銷限定支票;
(2)每周壹、三財務部進行內部核算,不辦理報銷、審核等業務。
第八條補償措施
(1)本人填寫報銷單,經部門主管審核簽字,部門主管和公司領導批準後,由專人提交財務部;
(2)財務部按規定審核後報銷。
第六章附則
第九條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