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銀行開戶時需要攜帶的資料包括:
1,企業營業執照原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4.企業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5、企業的行政公章、財務專用章、企業私章;
6.當地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個人在銀行開戶時需要攜帶的資料有:
1.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需攜帶居民身份證;
2.16周歲以下的中國公民,須攜帶監護人有效身份證和家庭戶口簿;
3.申請人為軍人或武警時,需攜帶本人軍人或武警身份證件;
4.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應攜帶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省居民應攜帶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5.外國公民應攜帶護照和個人有效證件。
綜上所述,開戶許可證是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開立基本賬戶的憑證。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賬戶的單位,均可憑此證辦理其他金融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二十九條
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存款,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
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企業存款的查詢,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凍結或者扣劃,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