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註冊公司 -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可以是同壹人嗎?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可以是同壹人嗎?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不能為同壹人。董事和經理可以是同壹個人,監事必須是別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條規定,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五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設壹至二名監事。監事會應當包括適當比例的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壹,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主席壹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並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提名壹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三條監事會和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壹)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

(五)向股東大會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壹百五十壹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百度百科-中國人與中國公司法

  • 上一篇:陽泉鐵塔公司領導名單
  • 下一篇:給壹個男孩取名為蛇有哪些最好聽的名字?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