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條,生產者、銷售者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承擔產品質量責任。
第四十三條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生產者或者產品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生產者責任,產品銷售者賠償的,產品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生產者有權向產品銷售者追償。
二、企業管理中的法律風險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經營者不得以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罪論處;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罪論處。
l第二十二條經營者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銷售或者購買商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監督檢查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
投標人不得串通投標,擡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投標人和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
l第二十七條投標人串通投標,擡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投標人與投標人相互串通,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中標無效。監督檢查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財務問題的法律風險醫療器械行業的特點是資金投入大,還款周期長。壹方面,醫療器械企業往往承受著廠家的業績壓力,無條件下單。另壹方面是因為醫院管理制度的原因,他們不能及時拿到貨款。所以運營企業的資金壓力特別大,不得不通過貸款或者融資來緩解資金壓力。貸款或融資增加企業運營成本,增加法律訴訟風險。
l稅收中的法律風險隨著國稅部門對高收入行業檢查力度的加強,醫療器械行業也成為稅務部門重點監控的對象。壹方面,國家鼓勵新興產業快速發展,並提供稅收優惠政策。另壹方面,國家嚴厲打擊避稅逃稅行為。
三。醫療器械企業的法人風險
《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承擔法人責任外,還可以受到行政處分和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超出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或者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或者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撤銷或者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或者終止時未及時申請登記和公告,給利害關系人造成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
第四,委托生產的法律風險
l對於委托方,委托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企業生產醫療器械的,或者對受托方的生產行為未進行管理的,依照新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處罰。
l對於收貨人,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委托生產終止後,收貨人繼續生產委托產品的,依照新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罰。
l對於委托方,未辦理委托生產備案手續的,按照新規定第六十九條第壹款第(四)項進行處罰。
動詞 (verb的縮寫)綜合法律風險
l合同糾紛
人事和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