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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和經紀公司經常鬧翻,為什麽非要離開原公司?

有壹部分是因為藝人自身的原因,但大部分是因為經紀公司的不作為,藝人策劃路線的偏差或者公司對藝人身體狀況的完全漠視,瘋狂壓榨,無視粉絲的訴求,做有損藝人利益的事情等等。,這些都是導致雙方撕破臉的導火索。

公司的不作為影響藝人的聲譽。所有企業都是以利潤為導向的,這無可厚非。但是作為公司的藝人,在給公司帶來金錢的同時,公司也應該給予相應的宣傳或者照顧。但往往很多公司根本不關心藝人的情況。就算藝人的影視成績或者音樂成績很傲人,公司也完全不給予足夠的宣傳,導致很多?粉圈自鳴得意?。對於藝人黑料的惡意塗抹,公司也是完全不聞不問,不清理廣場,不做任何聲明,任由黑料發酵,影響了藝人的聲譽和形象。

公司的壓榨損害了藝人的利益,藝人肯定會有更多的行程,但至少要保證藝人的身體狀況能承受。很多旅行真的可以稱之為?死亡之旅?很多藝人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在此之前,有人拍到壹個歌手半夜獨自去醫院,甚至還打著封閉針去唱歌。公司真沒人性。有些藝人只是因為紅而接到很多代言,卻完全不在乎代言的質量,只為了賺快錢,這樣只會消耗藝人的商業價值。

也正因為如此,藝人和公司會鬧翻,提前解約,粉絲會撕毀公司。藝人是為公司服務的,所以公司也要相應的考慮藝人。兩者應該是合夥關系,但是這麽簡單的事情,很多公司都做不到,所以要打壹場戰爭。無論是公司的發展路線還是商業價值,都應該精心規劃,而不是把藝人當成搖錢樹,肆無忌憚的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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