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品的銷售價格是產品價值的市場表現,是銷售合同的必備條款之壹。在確定產品價格時,應遵循各級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包括國家定價和浮動價格。政策允許協商的,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內執行國家價格並進行調整,則按交貨時的價格確定。
2.單位變動成本是指單位商品所包含的變動成本的平均分布,可以是總成本與銷售額的比率。單位變動成本壹般包括產品的原材料成本和直接工人的零件率。因為這部分成本的增加與產量成正比,所以要從降低原材料采購成本、做經濟批量、做績效獎金等方面入手,來調動工人的積極性,提高產量。
3.固定成本壹般包括直接工人的固定工資、生產管理人員的工資、租金、機器折舊費、機器維修費等。因為這部分不隨生產成本的增加而增加,每月變化較小,單位隨生產成本的增加而增加,所以增加產量是降低固定成本最直接的方法。
1,盈虧平衡點計算假設利潤為零,利潤為利潤目標。首先,分別計算原材料的保本采購價和保利采購價。然後分別計算保本售價和保利售價。
2.盈虧平衡點,又稱零利潤點、盈虧平衡點、盈虧平衡點、盈虧平衡點起點和收入拐點。通常指所有銷售收入等於所有成本時,銷售收入線和總成本線交點處的產量。以盈虧平衡點為邊界,當銷售收入高於盈虧平衡點時,企業就盈利,否則企業就虧損。盈虧平衡點可以用銷量來表示,即盈虧平衡點的銷售數量。也可以用銷售額來表示,即盈虧平衡點的銷售額。
3.盈虧平衡分析是通過盈虧平衡點分析項目成本效益平衡的方法。各種不確定因素,如投資、成本、銷售、產品價格、項目壽命等的變化。會影響投資計劃的經濟效果。當這些因素變化到某壹臨界值時,就會影響方案的選擇。盈虧平衡分析的目的是找出臨界值,即盈虧平衡點,判斷投資方案對不確定因素變化的容忍度,為決策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