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處以65438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營業執照是企業和營業所必備的。沒有營業執照,就是非法經營。_ _在正規經營的時候,也會發生_ _ _的營業執照被轉讓,繼續經營的情況。
任何經營單位必須經工商部門核準登記,發給營業執照,方可從事相關經營活動。出租、出借營業執照的行為,使得壹些沒有資質的主體逃避了工商部門的審查,直接進入市場。這種行為擾亂了正常的市場準入秩序,在壹定程度上助長了無照經營的發生。同時也容易引發合同詐騙等經濟犯罪案件。當事人在取得許可證後,往往以出租人的名義從事對外經營、訂立合同,無形中為合同詐騙提供了便利。從這些方面來說,國家禁止轉讓和購買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九條個體工商戶變更店鋪名稱、經營者住所、組成形式、經營範圍、經營方式、經營場所等時,,以及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變更家庭經營者名稱的,應當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個體經營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時,應當重新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