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權繼承權的例外是基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資本性與人性的共存。股東之間良好的信任關系不僅是公司不可或缺的信用基礎,也是公司健康運營的基礎。如果壹個股東的繼任者不稱職或者性格有問題,就很難與其他股東建立良好的信任關系,也會嚴重影響股東之間的合作和公司的經營發展。綜上所述,如果公司章程中沒有禁止股東資格繼承的規定,法定繼承人有權繼承股權。如果公司章程對繼承人股東資格有例外規定,已故股東的繼承人自然不能成為公司股東。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生產資料;公民財產權中的著作權和專利權;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五條* *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第壹百三十壹條遺產可以分給繼承人以外的扶養人或者扶養人多於繼承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