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破產程序的有限公司應當發布宣告破產的公告;
2.債權人獲悉公司破產後,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申報債權。未及時申報的,可以在財產分配前進行補充申報;
3.有限公司清償破產費用和* * *受益債務後,根據債權人申報的債權,按照法定順序清償債務。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債務註意事項:
1.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註意將其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分開;
2.債權債務問題不是簡單的對方違約、資金流緊張的問題,而是復雜的制度問題;
3.針對違約的原因,應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和預防;
4.加強自我管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
5.充分重視律師的作用。
綜上所述,破產費用和* * *受益債務,隨時以債務人財產清償。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破產費用和債務的,應當先清償破產費用。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破產費用或者* * *受益債務的,按比例清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188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提交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