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滿足以下條件的股票將在納斯達克市場退市:
1.上市公司有形凈資產低於200萬美元;
2.市值低於3500萬美元;
3.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凈收入低於50萬美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中有兩個會計年度的凈收入低於50萬美元;4.公眾持股不足50萬股;5.做市商數量少於2家;6.股東人數不足300人。
7.其他規定
二。紐約證券交易所退市規定:
1,股東不足600人,持股超過100股的股東不足400人。
2.公眾持股少於20萬股,或總市值少於654.38美元+0萬。
3.連續五年不分紅。
4.過去五年經營虧損。
5.總資產不足400萬美元,過去四年每年都虧損。
6.總資產不足200萬美元,近兩年年年虧損。
7.其他規定
第三,如果美國的上市公司被強制退市,公司會遭受損失嗎?
1.首先說結論:壹般情況下,企業被強制退出市場是會虧損的。
2.因為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融資。如果企業被迫退市,無法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當然會有虧損。
3.企業的融資方式有很多種,上市融資只是其中壹種。
4.企業上市融資也可以說是有利有弊。缺點自然是股權被稀釋了;但同時,上市也有很多好處,比如基本不用支付融資利息,相當於用別人的錢做生意,而且由於資本市場的溢價效應,企業的估值可以迅速膨脹,所以上市也是“造富神器”。廣為流傳的“阿裏巴巴前臺變身億萬富翁”的故事就是這麽說的。
5.當然,如果從ZZ等角度綜合分析,美國上市公司退市情況復雜,但還是要講事實,不應該脫離經濟本質,過度解讀。
6.總之,上市公司強制退市不是企業的意願,是企業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