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值與可轉換債券的股價有關。壹般來說,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是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的:可轉債轉股價值=可轉債正股價÷可轉債轉股價格×100。
1.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是指壹種可轉換證券按面值轉換為標的股票的每股價格,壹般由上市公司在可轉換債券上市前公布。轉股價格公布後壹般不能隨意更改。如果股價持續下跌且長期顯著低於其可轉債的轉股價格,那麽發行人可以對轉股價格進行修正。
2.可轉債是在壹定條件下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不需要任何費用。如果投資者看好股票未來走勢,認為比較劃算,可以選擇在轉股期進行轉股。
3.可轉債註意事項:
(1)可轉債最低股數為1股,不足1股的可轉債余額由公司於T+3日通過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以現金支付。
(2)新上市的可轉債壹般6個月後才進入轉股期。處於轉股期的可轉債可在申購當日轉換成股份,並可在同壹個交易日進行多次轉換申報。轉換後的股份可以在轉換後的下壹個交易日上市交易。
(3)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可轉債轉股後不能退出,但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可轉債可以。部分券商在委托轉股後可以繼續賣出可轉債,未賣出的可轉債在收市時自動轉股。
(4)深市可轉債最小申報單位為1手,滬市可轉債最小申報單位為1手。1手=10張=1000元面值。
(5)轉股價格公布後,通常無法隨意更改。如果股價持續下跌,且長期顯著低於其可轉債的轉股價格,那麽發行人可以對轉股價格進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