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起信息披露違法案件中,江蘇華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時披露2015至12期間與其關聯方江陰江生投資有限公司之間的多項關聯資金交易,披露的2015半年度報告中關於資金數額和資金用途的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披露2015年度半年度報告中關於資金數額和資金用途的內容不準確、不完整。46666.66666666666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盛龍才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鄺慶娟給予警告,並處3萬元罰款。
在1例限售期交易股票中,2015、165438+10月4日-13期間,廣東新價值投資有限公司先後通過4只私募產品和14信托計劃增持了“科恒股份”、“大東海A”等4只股票。根據《證券法》,廣東證監局決定責令廣東新價值改正,給予警告,並處罰款654.38+0.9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錢給予警告,並處654.38+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陸冬妮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1內幕交易案中,秦為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擬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武漢華森塑膠有限公司100%股權並募集配套資金的知情人。曾與秦關系密切。在內幕消息敏感時期,曾與秦有書信往來。後曾控制使用其本人及其配偶的證券賬戶買入“高盟新材”股票1257萬股,計算獲利約138萬元。根據《證券法》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沒收曾違法所得約138萬元,並處罰款約415萬元。
此外,在兩起證券從業人員非法買賣股票案件中,楊太華、陸謙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非法買賣證券,證監會分別予以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相應罰款。
只要觸犯了法律,早晚會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