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核保風險。承銷風險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①證券公司往往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成為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的主承銷商,但由於競爭激烈,很多證券公司即使投入巨資也難以獲得主承銷商資格;②成為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也面臨著能否實現承銷計劃的問題,尤其是在二級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存在因認購不足而不得不自行認購的可能;(3)在承銷配股的情況下,證券公司很可能買入不能賣出的股份,甚至對認購的配股進行長期投資,這就是承銷配股的風險。?第二,自營風險。與普通投資者壹樣,在二級市場從事自營業務的證券公司也面臨諸多風險。由於對市場的判斷失誤,買賣股票的時機不對,證券的投資組合不當,都有可能遭受損失。?第三,資本流動性風險。資金的流動性風險是以高負債水平為特征的金融機構面臨的同樣問題。證券公司的資金流動性風險是指證券公司未能如期滿足客戶的提款和提現(如客戶提取股票交易保證金)或未能如期償還流動負債而導致的財務困境。香港百富勤集團的倒閉是由流動性風險爆發引起的。目前,我國投資者在從事a股、國債、基金交易時,資金的清算和交收全部通過委托證券公司完成,資金賬戶也設立在證券公司,這就為證券公司非法挪用客戶存款進行自營,允許客戶透支或從事其他盈利行為創造了機會,同時也潛伏著極大的流動性風險。如何解決這壹問題是進壹步規範證券公司行為的重點內容之壹。?第四,內部管理風險。其表現形式是多方面的,如交易計算機系統故障、業務人員疏忽造成的交易失誤、內幕交易和違規操作造成的巨額損失、業務往來中的財務欺詐、重大項目投資或新業務決策失誤等等。隨著證券公司分支機構越來越多,業務逐漸多元化,證券公司內部管理風險將越來越嚴重。?第五,生存風險。目前我國小型證券公司的資產只有幾千萬元,與發達國家的證券公司相差甚遠。而且大部分證券公司只經營證券經紀業務,過於依賴單壹的傭金收入。壹旦交易變得疲軟,這些證券公司的傭金收入將大幅下降,壹些證券公司維持自身運營的壓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