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主要明確了上述六類清算機構的業務定位和業務範圍。其中,銀聯、網通不得開展銀行間無交易背景的授信業務,城市銀行清河農信銀行不再開展超過特定成員機構、超過654.38+0萬元的授信業務。
“市場上有幾家清算機構。這次劃分了界限,明確了業務範圍。壹方面,清算機構可以各司其職,發揮專長;另壹方面,市場創新在不斷發展,商業銀行的業務需求應該得到充分滿足。”王新銀行首席研究員董希渺說。
據265438+20世紀經濟報道,7月初,銀聯也向會員銀行下發文件要求執行,繼續合規有序開展銀聯信貸業務。
華東某城商行網絡金融部人士表示:“授信業務就是代理支付業務。銀聯和網通只能處理有交易後臺的信貸業務,非消費類跨行支付業務由清算中心處理,總體影響不大。”
某第三方支付機構風險管理部負責人認為,上述通知主要針對銀行,不會影響第三方支付機構。
明確六類清算機構的業務範圍
具體來說,清算中心服務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基礎設施,負責辦理與人民銀行履職相關的支付清算業務。負責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的支付清算系統包括:大額實時支付系統(HVPS)、小額批量支付系統(BEPS)、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IBPS)和境內外幣支付系統(CFXPS)。
跨境銀行間支付清算有限責任公司服務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基礎設施,負責辦理銀行間跨境人民幣支付清算業務,為金融市場基礎設施跨境人民幣支付清算業務提供資金結算服務。
通知還稱,銀聯和網通均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服務,負責銀行業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支付機構之間的支付業務(銀行間無交易背景的授信業務除外)。
農村信貸銀行中心服務於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民營銀行、直銷銀行等中小型銀行業金融機構;城市銀行清算服務於城市商業銀行、私人銀行、直銷銀行、村鎮銀行等中小型銀行業金融機構。二者均負責成員機構的支付業務,但單筆金額超過654.38+0萬元的銀行間無交易背景的授信業務除外。
根據業務發展和管理需要,監管將適時調整上述清算機構的業務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