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C高度重視自身的社會責任,遵守受援國的法律法規,積極為當地的經濟繁榮發展做出貢獻。合理的資產配置框架是中投公司獲得風險調整後長期回報的基礎。
中投公司主要投資於海外的股權、固定收益和另類資產。另類資產投資主要包括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市場、大宗商品和房地產投資。投資領域覆蓋發達國家和新興國家市場。控制投資風險的目標是通過實施積極的風險管理,確保投資活動在可接受的風險範圍內有序運作,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包括承擔和管理能夠帶來投資收益的風險,如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避免和減少不能帶來收益的風險,比如運營風險。
中投公司根據自身投資模式的特點,確定了風險偏好和風險容忍度,制定了風險預算,實施了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和基於內控管理框架COSO標準的內部控制體系。建立了包括執行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首席風險官、風險管理部、法律合規部等相關部門在內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有效防範操作風險,確保公司合法、合規、穩健經營。中投公司主要委托外部基金管理人進行海外投資。外部基金經理的選擇分為公開選擇和定向選擇。評選標準為:(1)財務穩健,資信良好,風險控制指標符合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和監管機構的要求;(二)資產管理業務達到壹定年限,管理的資產達到壹定規模;(三)從業人員符合所在國家或者地區的相關資質要求;(四)具有完善的治理結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和規範的經營行為;(五)最近三年沒有受到所在國家或者地區監管當局的重大處罰。
為保證選聘外部基金管理人的公平、公正和權威性,選聘分為申請、初評、復評、費率談判和合同約定。CIC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文件、面試、管理費率報價進行初選,經內外部專家集體復評後確定最終員工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