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公元1895年)甲午戰爭後,臺灣省被日本人統治,實行郵政法規和郵政法,郵政業務逐漸從野戰郵政局轉移到交通局。交通局設有投遞部,性質類似於我國的郵政管理局,主要負責郵政、儲蓄、匯款、簡易保險、郵政年金等業務。
現代郵政成立於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3月20日,最初由海關開辦。清宣彤三年(公元1911),郵政脫離海關,成立郵政總局。19年(公元1930年),郵政儲蓄銀行總局成立。民國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郵政法》頒布,郵政儲蓄銀行總局隸屬郵政總局,也開辦簡易人壽保險業務。民國35年(1946),臺灣省郵電管理局成立。民國38年(1949),郵政總局從大陸遷至臺灣,成立臺灣省郵政管理局。69年(公元1980年),由於業務發展的需要,臺灣省郵政管理局改組為臺灣省北部、中部和南部三個郵政管理局。
由於社會變遷迅速、資訊科技快速發展、經濟自由化、國際化等因素,郵政總局於民國91年(2002年)7月完成了《郵政法》的修訂,以應對私人寄遞業在都會區對郵件的搶奪,以及金融、壽險業激烈的市場競爭,突破郵政經營的限制。1992年(2003年)交通部持有100%股權的國有公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成立。在改制前,郵政總局的資產和負債壹般由公司承擔,其業務也由公司繼續。
1996年(2007年)2月9日,為配合政府政策,公司更名為“臺灣省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由於修改四部郵政法的程序尚未完成,更名後的公司名稱與法定名稱不符。因此,該公司於1997年8月1日(公元2008年)依法將法定名稱恢復為中華郵政有限公司,其權利、義務及業務經營未受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