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證券公司客戶經理是指接受證券公司聘用,從事客戶招攬、客戶服務等活動的證券公司營銷人員(業內稱自己為金融行業農民工)。
其主要職能是開發和吸引客戶,向客戶銷售理財產品,並可在證券公司授權下從事以下部分或全部活動:
(壹)向客戶介紹證券公司和證券市場的基本情況;
(二)向客戶介紹證券投資的基本知識和開戶、交易、資金存取等業務流程;
(三)向客戶介紹與證券交易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自律規則和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四)向客戶傳遞證券公司統壹提供的與證券投資有關的研究報告和信息;
(五)向客戶傳遞證券公司統壹提供的證券金融產品宣傳資料和相關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證券經紀人可以從事的其他活動。
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為客戶辦理開戶、銷戶、過戶、證券認購、交易或者資金存取、轉賬、查詢等業務;
(二)向客戶提供或者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性信息,或者誘導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三)與客戶約定分享投資收益,並對客戶的證券交易收益或者證券交易損失的賠償做出承諾。
(四)采取貶低競爭對手、進入競爭對手的經營場所等不正當手段招攬顧客;
(五)泄露客戶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六)為客戶之間的融資提供中介、擔保或者其他便利;
(七)為客戶提供非法服務場所或者交易便利,或者通過互聯網、新聞媒體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活動;
(八)委托他人從事客戶招攬、客戶服務等活動;
(九)損害客戶合法權益或者擾亂市場秩序的其他行為。
工作職責
負責拓展銷售渠道,開發新客戶,銷售公司發行或銷售的金融產品;
負責向現有和潛在客戶傳遞證券公司金融產品和服務的信息;
負責為客戶提供合理的理財建議,為客戶實現資產保值增值;
負責組織策劃高級營銷活動,開發高端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