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2004-2020)》明確指出,珠江三角洲,即珠江三角洲經濟區,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東莞、中山、惠州市、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高要市、四會市,總人口4230萬,總土地面積46544。小珠三角地區“珠三角”概念於1994年6月8日首次正式提出,廣東省委在七屆三次全會上提出建設珠三角經濟區。“珠三角”最初由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六個城市和惠州、清遠、肇慶的壹部分(不包括港澳兩個特區)組成,俗稱廣東珠三角。後來“珠三角”的範圍調整擴大到由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惠州、江門、肇慶九個珠江沿岸城市組成的區域,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珠三角”或“小珠三角”。“小珠三角”面積24437平方公裏,不到廣東省陸地面積的14%,人口4283萬,占廣東省人口的61%。2008年,“小珠三角”GDP總量達到29745.58億元(4342.84億美元),占全國的654.38+00%。2009年6月8日65438國務院印發《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根據綱要,到2012年,由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惠州、江門、肇慶9個城市組成的珠三角地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均GDP達到8萬元。到2020年,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135000元。大珠三角地區的“大珠三角”有兩個不同的概念,壹個是指“小珠三角”和港澳,壹個是指粵港澳。目前所謂的“大珠三角”,是指由粵港澳三地組成的區域。“大珠三角”面積181萬平方公裏,總戶籍人口8679萬,2003年GDP總量3287億美元。從經濟規模來看,“大珠三角”相當於長三角的1.2倍。泛珠三角區域“泛珠三角”包括福建、江西、廣西、海南、湖南、四川、雲南、貴州、廣東九個省區和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地理位置相近,經貿關系密切。“泛珠三角”面積200.6萬平方公裏,總戶籍人口45698萬人,GDP總量52605.7億元(6356億美元)。其中9個省區占全國總面積的20.9%,占全國人口的34.8%,占全國GDP總量的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