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後,保監會延續“強監管”風格。2月23日,保監會在其官網公布了10張罰單,涉及紫金財險、PICC財險、平安財險、太平財險、太平洋財險五家公司。其中,3家保險公司四川當地機構因虛報數據或違規返利被重罰,均被罰款並責令暫停車險業務3個月。
PICC、平安和太平因準備虛假陳述被勒令停業3個月。
根據處罰決定,監管部門在檢查中發現問題,PICC P&C保險、平安P&C保險和太平P&C保險的四川分公司受到處罰。
其中,PICC P&C四川分公司實施了兩項違法行為,即給予或承諾給予保險合同規定以外的保費回扣或其他利益,以及通過人工對賬方式編制和提交虛假報表。保監會對該機構罰款79萬元,機構負責人撤銷任職資格,責令停止受理新的商業車險業務3個月。
平安產險四川分公司存在編報虛假報表的違法行為。根據保監會公布的內容,通過提高浮動百分比再保險、降低車險保單歷史年度評估保單賠付率、提高攤銷分保費用等方式降低了綜合費用率。同時提高了2016-2017車險保單賠付率,提高了未決賠款準備金,提高了綜合賠付率。該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六條,因此保監會對其罰款70萬元,機構負責人撤銷其崗位資格,並責令其停止接受商業車險新業務3個月。
太平P&C四川分公司給予或承諾給予被保險人超出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費或其他利益。2065438+2007 1-6,太平P&C四川分公司參與某車險平臺商業車險保費代收代付營銷活動,制定當地營銷方案。在此期間,該機構在某車險平臺銷售商業車險,對應商業車險保費收入65,438+065,438+0,097,566元,太平財險四川分公司使用集分寶抵扣商業車險保費共計39,465,438+0,654,38+0,47元。該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壹百壹十六條,罰款40萬元。機構負責人撤銷崗位資格,停止受理商業車險新業務3個月。
紫金產險因售電欺騙投保人被罰款20萬元。
除了上述三家機構,保監會還對PICC P&C保險、平安P&C保險、太平P&C保險、太平洋P&C保險以及部分地方分公司開出了6張罰單。其中,平安產險寧波分公司、太平洋產險福建分公司因給予或承諾給予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回扣或其他利益,均被罰款50萬元,機構負責人撤銷崗位資格,暫停車險業務3個月。
紫金財險也在此次發布的處罰決定名單中。根據保監會處罰決定書內容,紫金財險存在電話銷售欺騙被保險人的違法行為。2015紫金財險開展電話營銷業務,部分保單的承保錄音在電話營銷中存在欺騙投保人的違法行為,主要表現為對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進行虛假宣傳,以限量促銷等周期性活動為由進行虛假宣傳和銷售。時任紫金財險電商渠道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尹建橋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上述電話銷售欺騙被保險人,違反了《保險法》第壹百壹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第壹百六十壹條,保監會決定對紫金財險罰款654.38+0.5萬元,根據《保險法》第壹百七十壹條,對尹建橋給予警告,罰款5萬元。
影響:被保險人在停業期間不能續保。
上述三家公司相關人士表示,對於停止的新業務,原投保人的保險權益不會發生變化,車險的查勘、定損、理賠也不會發生變化。
但在平安投保車險的陳先生表示,保險公司並沒有通知他已經暫停業務,他的車險將於3月份到期。就在平安停牌期間,他要換公司的保險。
數據顯示,2017年,PICC、平安、太平占據了大部分車險市場,三家同時停業將對當地市場格局產生較大影響。